物業管理各崗位職責說明(doc 26頁)
物業管理各崗位職責說明(doc 26頁)內容簡介
物業管理各崗位職責說明目錄:
一、 經理崗位職責
二、 副經理崗位職責
三、 管理處主任崗位職責
四、 管理處副主任崗位職責
五、 管理員崗位職責
六、 管理處檔案資料員崗位職責
七、 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八、 管理處出納員職責
九、 客戶服務中心職責
十、 行政人事部職責
十一、 財務部職責
物業管理各崗位職責說明內容提要:
保安隊工作職責:
保安隊負責小區的安全、防火、防盜以及保安人員的審查、培訓、調配、使用並與公安部門的聯係溝通等。保安隊的主要任務是落實各項治安、消防製度,維護管轄區內公共秩序和安全防範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本物業所轄範圍的安全防範工作。
(2)負責本物業的消防管理和設備監控。
(3)負責本物業的火災事故的應急疏散和滅火。
(4)負責本轄區車輛的管理。
(5)負責所轄物業出租房屋的登記和管理。
(6)嚴格治安管理。做好人員來訪及出入登記、閉路電視監控、全天24小時巡查、出入貨物檢查等治安防範工作。
(7)嚴格消防管理,落實消防責任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8)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管轄區違法犯罪活動防範工作。
(9)負責對業主進行治安與消防工作的宣傳、指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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