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務說明編寫指導書概述(doc 8頁)
崗位職務說明編寫指導書概述目錄:
一、職務說明書編寫要求
二、職務說明書編寫指導
崗位職務說明編寫指導書概述內容提要:
職務說明書編寫指導
為了準確把握和清楚理解崗位職務說明書的有關內容,對有關內容解釋如下:
(一)基本資料
1、崗位名稱:指公司內部的工作崗位頭銜,它應該能反映此崗位的主要功能。如會計、銷售經理。
2、所轄人員:指可以支配和管理的人數,是直接管理和間接管理的全部員工數之和。
(二)本職
使用一兩句簡要概括的話,準確說明該職位的工作內容,並明確該職位及其該職位直接領導下的職位共同努力要求達到的總工作目標,用“完成…”“實現…”“達到…”等詞描述。要求具有高度概括性,且緊緊圍繞企業目標、本部門的職能和直接上級的工作目標。
(三)職責與工作任務
職責是該職位為了完成工作目標而必須履行完成的責任,每個崗位都有若幹項職責,最多不超過十項,一般為6到8項。編寫要求如下:
1、職責要圍繞工作目標,從工作大類逐類來寫,不能將一項小的工作任務算成一項職責。
2、每項職責先用幾個關鍵字來概括說明該項工作內容,然後再具體描述怎麼幹,所要達成的結果。
3、一項職責通常由含有行動、完成的標準,完成期限等部分組成。
4、通常以一個動詞開始總體工作目標的撰寫,如計劃,指導,監督,協調等。動詞+賓語+結果
5、在需要群體完成的一項職責中如果承擔領導的責任,則用“負責領導…”來描述;在需要群體完成的一項職責中如果承擔組織責任,則用“負責組織…”來描述;在僅需要個體(職位上的員工)完成的一項職責,用“負責主辦…”或“負責辦理…”來描述。
6、就每項職責應估計出大概時間比例。
(四)職權
職權指該職位員工應享受的權利,職權的描述要清晰,職權以能滿足工作要求和適當考慮將來的發展為限。
1、主要包括三方麵的權力:
(1)完成關鍵職責的權力(2項左右);
(2)橫向權力,即與相關部門業務關係而具有的權力,比如會簽、審核等;
(3)縱向權力,即對人財物的管理權限,如對下級人員管理,額度內的資金支配權,對相應物質調配權。
2、各方麵的職權按以下順序來寫:
(1) 主要工作任務上的權力;
(2) 計劃類資料的審核權或批準權;
(3) 本部門的人事權、獎金分配權;
(4) 本部門發生費用的審核權或批準權;
(5) 接受直接上級的特別授權;
(6) 重大或相類事情知情權;
(7) 其他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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