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PPT 167頁)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PPT 167頁)內容簡介
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製,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 施工管理負責人。
第二十七條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
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
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
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製,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 施工管理負責人。
第二十七條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
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
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
用戶登陸
企業培訓熱門資料
企業培訓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