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房屋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DOC 40頁)
某省房屋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DOC 40頁)內容簡介
(一)《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開工申報);
(一)專家;
(一)危險性較大(超過一定規模)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一)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隧道模等工程。
(一)工程概況:危大工程概況和特點、場地及周邊環境情況、
施工平麵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等;
(一)建築幕牆安裝工程。
(一)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一)開挖深度(勘察報告的自然地坪向下)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一)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授權委派的專業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
專項施工方案編製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
(一)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電梯井腳手架)。
(一)搭設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一)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可行;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築幕牆安裝工程。
(一)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
(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築物的拆除工程。
(一)誠實守信、作風正派、學術嚴謹;
(一)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同附件1),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一)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七)不能直接按照產品說明書中參數及安裝要求安裝的高處作業吊籃工程。
(七)凍結法工程。
(七)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結構整體頂升、平移、轉體等施工工藝。
(七)驗收要求:驗收標準、驗收程序、驗收內容、驗收人員等;
(三)人工挖孔樁工程。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三)分段架體搭設高度20m及以上的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三)開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樁工程。
(三)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三)承重支撐體係:用於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係。
(三)承重支撐體係:用於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係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kN及以上。
(三)方案是否滿足現場實際情況,並能夠確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等;
(三)有關勘察、設計和監測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
(三)每個單項危大工程的完整檔案應包括:
(三)涉及勘察、設計內容的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三)經鑒定為D級危房且高度超過10m或單體麵積超過5000m2的拆除工程。
(三)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
(三)采用非說明書中基礎形式或附牆形式進行安裝的塔式起重機和施工升降機安裝工程。
(九)厚度大於1.5m的底板鋼筋支撐工程。
(九)計算書及相關施工圖紙等。
(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彙總表》(工程實際存在);
(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15年以上;
(二)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
(一)專家;
(一)危險性較大(超過一定規模)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一)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隧道模等工程。
(一)工程概況:危大工程概況和特點、場地及周邊環境情況、
施工平麵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等;
(一)建築幕牆安裝工程。
(一)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一)開挖深度(勘察報告的自然地坪向下)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一)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授權委派的專業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
專項施工方案編製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
(一)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電梯井腳手架)。
(一)搭設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一)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可行;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築幕牆安裝工程。
(一)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
(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築物的拆除工程。
(一)誠實守信、作風正派、學術嚴謹;
(一)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同附件1),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一)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七)不能直接按照產品說明書中參數及安裝要求安裝的高處作業吊籃工程。
(七)凍結法工程。
(七)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結構整體頂升、平移、轉體等施工工藝。
(七)驗收要求:驗收標準、驗收程序、驗收內容、驗收人員等;
(三)人工挖孔樁工程。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三)分段架體搭設高度20m及以上的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三)開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樁工程。
(三)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三)承重支撐體係:用於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係。
(三)承重支撐體係:用於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係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kN及以上。
(三)方案是否滿足現場實際情況,並能夠確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等;
(三)有關勘察、設計和監測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
(三)每個單項危大工程的完整檔案應包括:
(三)涉及勘察、設計內容的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三)經鑒定為D級危房且高度超過10m或單體麵積超過5000m2的拆除工程。
(三)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
(三)采用非說明書中基礎形式或附牆形式進行安裝的塔式起重機和施工升降機安裝工程。
(九)厚度大於1.5m的底板鋼筋支撐工程。
(九)計算書及相關施工圖紙等。
(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彙總表》(工程實際存在);
(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15年以上;
(二)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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