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業有限公司倉庫管理辦法(DOC 35)
一、總則:
1.製定目的:
1.1使各類物料之供應達到適時、適地、適量,使產品製造得以順暢進行而無斷料、大量滯積、虛占倉儲空間等情形。
1.2使倉管作業規範化、製度化。
2.適用範圍
2.1適用於玩具倉庫、開發工程科布料倉庫、生產原輔料、零配件(含包裝物)、零星物料及半成品成品之倉管作業。包括倉庫規劃、收料作業、儲存、領(發)料作業、退料、呆滯廢料處理、盤點等作業。
3.管理單位:
3.1倉管部門負責本規定之製訂、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3.2總經理負責本規定的製訂、修改、廢止之核準工作。
二、內容:
4.倉庫管理職責:
4.1倉管部門負責:原料、輔料、零星物料、成品、外發半成品之倉儲管理。
4.2工廠各科(車間)、采購、品管、PMC等部門負責在同倉管部門進行配合作業時執行本辦法之相關規定。
4.3各科(車間)負責已領物料的儲存、保管及區域規範,PMC部門負責其審核及稽核。
5.倉管原則
5.1所有物料、產品均需經品管判定合格後(特采除外)方可入庫,其狀態標識卡需附於顯著位置。
5.2做好倉儲的區、儲位規劃。所有物料、產品不可露天存放,也不可直接置放於地上(特殊包裝者除外),均應按庫區、儲位配置存放,同一種類、或同一批量應以集中放置為原則,物料疊放時要上輕下重、上小下大,高度一般不得高於2.5M。
5.3物料以先進先出為管理原則,先入庫者優先發放。對有保質期限製的物料,應采取進庫日期和有效終止日期登錄管理,嚴格要求先進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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