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工業企業設備管理製度(doc 6頁)
紡織工業企業設備管理製度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設備的規劃、選購及安裝調試
第三章 設備的使用、維護和修理
第四章 設備的改造與更新
第五章 設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六章 教育與培訓
第七章 獎勵和懲罰
第八章 附則
紡織工業企業設備管理製度內容簡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國務院發布的《全民所有製工業交通企業設備管理條例》,加強設備管理工作,結合紡織工業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本製度適用於全民所有製紡織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中全部生產設備(以下簡稱設備)的管理。
第三條 企業的設備管理應貫徹執行依靠技術進步、促進生產發展和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設計、製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企業設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正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通過技術和經濟措施,對設備進行綜合管理,改善和提高企業技術裝備素質,使設備經常處於完好技術狀態,保證安全生產,充分發揮設備效能,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適應紡織生產發展的需要。
第五條 各級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的領導,要重視設備管理,推進檢修工作的社會化、專業化協作和維修配件的商品化,開展設備管理和維修技術的科學研究,推行先進的設備管理方法和維修技術,逐步采用以設備狀態監測為基礎的設備維修方法,不斷提高設備管理和維修技術現代化水平。
第六條 各級企業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對企業設備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本行業、本地區的設備管理製度和規章;
(二)監督檢查和組織協調行業、企業的設備管理工作;
(三)組織行業的設備檢修專業化協作;
(四)組織開展設備管理工作的評優競賽活動;
(五)組織總結交流和推廣設備管理的先進方法和維修新技術,為企業的設備管理提供信息和谘詢服務;
(六)組織對進口設備先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備品配件的國產化;
(七)組織設備管理人員和高級技工的業務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八)搞好閑置設備的調劑;
(九)負責統計上報設備管理、維修工作報表。
第七條 廠長(或經理,下同)對企業設備管理工作全麵負責。在製訂企業的方針、目標時,應對設備管理的方針、目標作出決策。在廠長任期責任目標中,必須列入設備完好率、設備新度係數等設備管理主要經濟、技術考核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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