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手冊(doc 162頁)內容簡介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手冊目錄:
第一章、綜合……………………………………………3~18
第二章、鍋爐篇……………………………………….19~42
第三章、壓力容器篇………………………………….43~65
第四章、壓力管道篇………………………………….66~81
第五章、電梯篇……………………………………….82~99
第六章、起重機械篇……………………………….100~117
第七章、廠內機動車輛篇………………………….118~130
第八章、液化氣站篇……………………………….131~162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手冊內容摘要: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總則:
一、管理目的:
確保全單位特種設備正常運作,保障各部門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適用範圍: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定義的特種設備
三、管理要求:
1、特種設備管理組織架構:
單位設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管副總經理為組長;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副組長;安監部統一協調各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並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取證工作。各使用部門負責人或指定專人作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檢測、維修、保養由設備管理部門負責。
2、特種設備的采購:
特種設備供應商應具有國家認可的生產資質。特種設備的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3、特種設備的安裝:
特種設備安裝單位應具有國家認可的安裝資質。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安裝單位應向上海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下稱特檢院)申報檢驗,檢驗合格後向區質量技術監督登記獲得使用證後,將隨機附帶資料移交至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特種設備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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