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與控製(ppt 52頁)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與控製目錄:
一、背景
二、重大危險源控製係統
三、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
四、重大危險源普查
五、重大危險源風險評價
六、應急計劃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與控製內容摘要:
重大危險源與重大事故隱患: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事故隱患是指作業場所、設備或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我國勞動部某年發布的《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中,把重大事故隱患定義為: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根據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導致事故損失的程度分為兩級,即特別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① 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②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建立我國重大危險源控製係統;
根據我國經濟體製改革和工業生產的狀況,在借鑒國外重大危險源控製係統的基礎上,必須建立適合我國安全生產管理體製的重大危險源控製係統:
(1) 盡快製定相關政策,明確規定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察部門、企業、行業主管部門、工人及其組織的職責。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隻有把事故預防納入法製軌道,重大事故不斷發生的嚴峻局麵才會盡快改變。
(2) 實施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以及配套法規,實行重大危險源登記、普查製度。
(3) 建立國家、省(直轄市)、市三級重大危險源安全監察控製體係,各級安全監察機構定期對所轄範圍內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專業監察。
(4) 建立國家、省(直轄市)、市三級重大事故應急反應係統(即場外應急計劃),以便對突發事故進行救援處理。
(5) 製定危險廠房選址和土地使用政策,規定不同級別的危險源與居民區之間的安全距離。對不符合安全距離的危險設施和居民區,限期拆遷或采取防護措施,以減輕或避免災難性事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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