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核動力營運單位的組織和安全運行管理(doc 42頁)
某核動力營運單位的組織和安全運行管理目錄:
1.引言………………1
1.1 概述………………1
1.2 範圍………………1
2.組織機構………………2
2.1 營運單位………………2
2.2 組織計劃………………2
2.3 營運單位的機構………………3
3.職能和責任………………5
3.1 營運單位的職責………………5
3.2 核動力廠運行管理者的職責………………7
3.3 目的和目標………………8
4.與外部單位的接口………………9
4.1 與國家核安全監管部門的接口………………9
4.2 與外部支持單位的接口………………9
4.3 與公眾的接口………………10
5.安全管理………………10
5.1 安全管理製度………………10
5.2 安全政策………………11
5.3 安全有關活動的進行………………12
5.4 安全業績的監測和審查………………13
6.核動力廠運行管理大綱………………14
6.1 概述………………14
6.2 人員配備………………16
6.3 人員資格和培訓………………17
6.4 調試………………18
6.5 核動力廠運行………………18
6.6 維修………………20
6.7 在役檢查………………21
6.8 監督………………21
6.9 燃料管理………………21
6.10 化學………………22
6.11 安全分析和審查………………22
6.12 實物保護………………23
6.13 輻射防護………………23
6.14 工業安全………………24
6.15 廢物管理和環境監測………………24
6.16 應急準備………………24
6.17 防火安全………………24
6.18 質量保證………………24
6.19 人因………………24
6.20 運行經驗反饋………………25
6.21 核動力廠修改………………26
6.22 文件管理和記錄………………27
6.23 老化管理………………27
6.24 退役………………27
7.支持職能………………28
7.1 概述………………28
7.2 培訓服務………………29
7.3 質量保證服務………………29
7.4 輻射防護服務………………30
7.5 維修、監督和在役檢查服務………………31
8.交流和聯絡………………32
8.1 交流………………32
8.2 聯絡………………32
名詞解釋………………35
某核動力營運單位的組織和安全運行管理內容提要:
1.1 概述
1.1.1 本導則是對《核動力廠運行安全規定》有關條款的說明和補充。
1.1.2 核動力技術不同於傳統的用礦物燃料和水力產生動力的技術。核動力廠管理和常規動力廠管理之間的一個主要的區別是強調核安全、質量保證、放射性廢物和輻射防護的管理以及相應的國家監管要求。本導則強調與上述安全有關的有效管理的重要問題。
對安全的重視要求管理者認識到:涉及核動力廠計劃的人員應了解和有效地響應上述核動力的特殊安全要求,並不斷探索增強安全的途徑。這將有助於保證實施安全政策以實現核動力廠的安全運行,並始終維持安全裕度。營運單位的組織機構、管理標準和管理控製應高度保證安全政策和決策得以實施,安全不斷地得到加強,安全文化得到支持和促進。
1.2 範圍
1.2.1 本導則明確規定了核動力廠安全運行的主要安全目標和管理責任,以及營運單位的職責。
1.2.2 本導則討論了在下述方麵要考慮的一些因素:(a)建立滿足這些主要安全目標的營運單位;(b)製定保證執行安全任務的管理大綱;(c)建立旨在滿足上述要求的服務和設施;(d)在營運單位內部維持健全的安全文化。
1.2.3 本導則主要論述與核動力廠運行直接有關的安全事項。其前提是假設選址、設計、製造和建造等方麵的安全問題已獲得解決。考慮到以後的運行, 本導則還論及運行與設計、建造、調試和其他單位之間的相互關係,以及營運單位介入對安全問題的審查。最後,本導則也討論了營運單位、國家核安全監管部門和公眾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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