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項目現場管理概述(doc 24頁)
施工項目現場管理概述目錄:
31-8 施工項目現場管理
31-8-1 施工項目現場管理的概念及內容
31-8-1-1 施工項目現場管理 的概念
31-8-1-2 施工項目現場管理的內容
31-8-2 施工項目現場管理的要求
31-8-3 施工項目現場綜合考評
31-8-3-1 施工現場綜合考評概述
31-8-3-2 施工現場綜合考評的內容
31-8-3-3 施工現場綜合考評辦法及獎罰
31-8-3-4 施工現場綜合考評用表
施工項目現場管理概述內容提要:
施工項目現場管理的概念:
施工項目現場是指從事工程施工活動經批準占用的施工場地。它既包括紅線以內占用的建築用地和施工用地,又包括紅線以外現場附近,經批準占用的臨時施工用地。
施工項目現場管理是指項目經理部按照《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城市建設管理的有關法規,科學合理地安排使用施工現場,協調各專業管理和各項施工活動,控製汙染,創造文明安全的施工環境和人、材、物、資金流暢通的施工秩序所進行的一係列管理工作。
環境保護:
施工現場泥漿、汙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人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除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化瀝青或焚燒油氈、油漆,亦不得焚燒其他可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味的廢棄物,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做土方回填
建築垃圾、渣土應在指定地點堆放,及時運到指定地點清理;高空施工的垃圾和廢棄物應采用密閉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運;裝載建築材料、垃圾、渣土等散碎物料的車輛應有嚴密遮擋措施,防止飛揚、灑漏或流溢;進出施工現場的車輛應經常衝洗,保持清潔
在居民和單位密集區域進行爆破、打樁等施工作業前,項目經理部除按規定報告申請批準外,還應將作業計劃、影響範圍、程度及有關措施等情況,向有關的居民和單位通報說明,取得協作和配合;對施工機械的噪音與振動擾民,應有相應的措施予以控製
經過施工現場的地下管線,應由發包人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標出位置,加以保護
施工時發現文物、古跡、爆炸物、電纜等,應當停止施工,保護好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後方可繼續施工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電、封路而影響環境時,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事先告示,並設有標誌
溫暖季節宜對施工現場進行綠化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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