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體無水氨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詳述(doc 32頁)
液體無水氨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詳述目錄:
1、總則……………………………………………………………(1)
2、管理機構和檢驗單位…………………………………………(1)
3、企業取得液體無水氨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基本條件…………(2)
4、申請和受理……………………………………………………(3)
5、企業生產條件審查……………………………………………(4)
6、產品抽樣與檢驗………………………………………………(5)
7、審定與發證……………………………………………………(5)
8、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6)
9、收費辦法………………………………………………………(7)
10、附則……………………………………………………(8)
附件1:液體無水氨產品規格及相關標準……………………(9)
附件2:液體無水氨產品企業必備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檢驗測量設備
………(10)
附件3:經濟聯合體生產許可證申請書附頁…………………(11)
附件4:液體無水氨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條件審查辦法(12)
附件5:液體無水氨產品生產許可證抽樣、檢驗細則…………(32)
附件6:液體無水氨產品生產許可證檢測樣品抽樣登記表…(33)
液體無水氨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詳述內容提要:
審定與發證:
1、證書填寫采用正本形式,“產品名稱”一欄填寫液體無水氨及相應規格,每個企業一張正本。
隻允許獲證企業生產不高於所抽樣品規格等級的液體無水氨產品。
2、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對企業的申請書、營業執照、企業生產條件審查記錄、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報告和產品檢驗報告、抽樣單等申證材料進行彙總和審核,將符合發證條件企業名單並申證材料一式二份報送危險化學品審查部。
3、危險化學品審查部應在自收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報送的申證材料之日起45日內,按全許辦[2002]60號文的有關要求,將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名單並申請書(原件一份)、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企業生產條件審查記錄(原件一份)、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報告(原件一份)、產品檢驗報告(原件一份)、抽樣單(原件一份)報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每個單元一份。
4、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自接到審查部彙總的合格企業名單和有關材料之日起15日內完成審查,並報全國許可證辦公室。
5、全國許可證辦公室自接到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上報材料之日起15日內完成審查。
6、經審定,符合發證條件的,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生產許可證並公告。
7、經審定,不符合發證條件的,由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將上報材料退回危險化學品審查部重新審核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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