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機械安全管理體係規章製度目錄:
一、總則
二、一般規定
三、動力與電氣裝置
四、起重吊裝機械
五、土石方機械
六、水平和垂直運輸機械
七、樁工及水工機械
八、混凝土機械
九、鋼筋加工機械
十、裝修機械
十一、鈑金和管工機械
十二、鉚焊設備
建築機械安全管理體係規章製度內容簡介:
根據建設部建標[1996]522號文的要求,標準編製組在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並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原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標準《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86)進行了修訂。
本規程的主要技術內容是:①總則;②一般規定;③動力與電氣裝置;④起重吊裝機械;⑤土石方機械;⑥水平和垂直運輸機械;⑦樁工及水工機械;⑧混凝土機械;⑨鋼筋加工機械;⑩裝修機械;⑾鈑金和管工機械;⑿鉚焊設備。
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①刪去少先式起重機、屋麵起重機、蒸汽打樁機及滾筒式混凝土攪拌機等淘汰機械的內容;刪去木工機械、金屬切削機床、鍛壓機械、變壓器、碎石機等不屬於建築機械的內容;②增加了挖掘裝載機、靜力壓樁機、混凝土攪拌站、潛孔鑽機、轉盤鑽機、全套管鑽機、豎向鋼筋電渣壓力焊機、混凝土切割機等新機械的內容;③補足起重機械、土石方機械、樁工機械、混凝土機械、裝修機械、鈑金和管工機械等機械的品種、使用安全技術方麵的內容;④增加大中型機械的液壓傳動內容,逐步做到以液壓傳動為主、機械傳動為輔助;⑤機械的型號、安裝、拆卸、頂升、錨固及運輸以及電氣方麵術語與現行國家標準取得一致;⑥增加機械維護保養方麵作業內容;⑦建築機械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與國家現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協調一致。
本規程由建設部建築安全標準技術歸口單位北京中建建築科學技術研究院歸口管理,授權主編單位負責具體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