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doc 55頁)
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doc 55頁)內容簡介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同步發電機及調相機
第三章 直 流 電 機
第四章 中頻發電機
第五章 交流電動機
第六章 電力變壓器
第七章 電抗器及消弧線圈
第八章 互感器
第九章 油 斷 路 器
第十章 空氣及磁吹斷路器
第十一章 真空斷路器
第十二章 六氟化硫斷路器
第十三章 六氟化硫封閉式組合電器
第十四章 隔離開關、負荷開關及高壓熔斷器
第十五章 套 管
第十六章 懸式絕緣子和支柱絕緣子
第十七章 電 力 電 纜
第十八章 電容器
第十九章 絕緣油
第二十章 避雷器
第二十一章 電 除 塵 器
第二十二章 二 次 回 路
第二十三章 1kV及以下配電裝置和饋電線路
第一章 總 則
第1.0.1條 為適應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的需要,促進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特製訂本標準。
第1.0.2條 本標準適用於500kV及以下新安裝電氣設備的交接試驗。本標準不適用於安裝在煤礦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
第1.0.3條 斷電保護、自動、遠動、通訊、測量、整流裝置以及電氣設備的機械部分等的交接試驗,應分別按有關標準或規範的規定進行。
第1.0.4條 電氣設備應按照本標準進行耐壓試驗,但對110kV及以上的電氣設備,當本標準條款沒有規定時,可不進行交流耐壓試驗。
交流耐壓試驗時加至試驗標準電壓後的持續時間,無特殊說明時,應為1min。
……
..............................
下一篇:電梯管理資料(doc 15頁)
用戶登陸
設備管理熱門資料
設備管理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