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通信建設監理公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PPT 299頁)
某通信建設監理公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PPT 299頁)內容簡介
第一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1 製定安全生產法的目的
1.2 適用範圍
1.3 安全生產方針:
1.4 追究製度
1.5 基本安全生產條件規定
1.6 單位主要負責人職責
1.7 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規定:
1.8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的規定
1.9 安全考核合格的規定:
1.10 安全教育培訓的規定
1.11 特種作業持證上崗的規定
1.12 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規定
1.13 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的規定
1.14 危險作業安全管理的規定
1.15 安全告之的規定
1.16 提供安全防護用品
1.17 安全管理檢查協調
1.18 堅持職守的規定
1.19 辦理保險,繳納保險費
(三)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四)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授和調查處理
(五) 法律責任
(五) 法律責任
(五) 法律責任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相關內容
有關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主要規定如下:(了解)
有關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主要規定如下:
第三節
《勞動法》有關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如下
《勞動法》有關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如下
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 會法》有關內容
第五節
5.1 建築材料防火標準的規定:
5.2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規定:
5.3 集體宿舍不能設在車間或倉庫內
5.5 使用明火的規定
5.6 消防產品質量標準的規定:
5.7 電氣產品的質量要符合質量標準,如熱水器、燃氣灶、燃氣管道設備等。
5.10 使用不合格材料的法律責任:
5.11未履行消防職責的法律責任
5.12電氣安裝不符合安全的法律責任
5.13 冒險作業的法律責任
第六節
6.1 進行職業病前期預防的規定
6.2 職業病防治措施的規定
6.3 職業病防護用品的規定
6.4 建立職業病防治製度的規定
6.5 職業病應急措施規定
6.6 危害的設備設立警示的規定
6.7 危害材料設立警示的規定
6.8 條款內容規定
6.9 培訓和遵守操作規程的規定
6.10 職業病立即報告的規定
6.11 職業衛生保護權利的規定
6.12 防治費開支的規定
6.13 職業病人費用規定
6.14 有關製度方麵的法律責任
6.15 生產過程中的法律責任:
6.16 個人法律責任
第七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內容>>
第八節
8.1 環保法的立法目的
8.2 環境的定義
8.3 適用範圍
8.4 保護環境的義務及獎勵
8.5保護和改善環境對建設方麵的規定
8.6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法律責任
第九節
9.1 立法目的
9.2 噪音定義
9.3 適用範圍
9.4 保護聲環境的義務
9.5 針對建設方麵的規定:
9.6有關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法建責任
第十節
10.1 目的
10.2 固體廢物汙染環境的防治
10.3 法律責任
本章自測題
第二章
第一節
1.1 資質等級許可的規定
1.2 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規定
1.4 建立安全機構,配備人員的規定
1.5 總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負總責的規定
1.6 特種作業人員應經過專門培訓後,持證上崗
1.7 編製專項方案的規定
1.8 安全施工技術說明的規定
1.9 設立安全警示標誌的規定
1.10 保持安全距離的規定
1.11 專項防護措施的規定
1.12 建立消防安全規定
1.13 提供安全防護用品的規定
1.14 作業人員應遵守操作規程,遵守各項強製性標準
1.16 特種設備使用前驗收規定
1.17 實施安全考核的規定
1.18 安全培訓規定:
1.19 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規定
1.20 製定應急預案
1.21 施工現場製定應急預案
1.22 事故立即報告製度
1.23 保護現場規定
1.24 單位和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1.25 挪用安全經費的法律責任
1. 26 單位和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1.27 單位和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1.28 未履行安全職責的法律責任
1.29 降低安全條件的法律責任
第二節
2.1工傷認定規定
2.2工傷認定申請時間規定
2.4 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的規定
2.5 工傷醫療期間的待遇規定
2.6 用人單位變化後,保險責任的規定
2.7 法律責任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 報告和處理規定》相關內容
第四節
4.1 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
4.1 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
4.2 取安全許可證時間規定
4.3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
4.4 安全生產許可證使用規定
4.5 “許可證”監督檢查規定:
4.6 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生產的法律責任
4.7 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規定
第五節
5.1 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現場
5.3 事故報告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5.4 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物證和痕跡規定
5.5 配合調查的規定:
5.6 違反規定的法律責任
第六節
6.1 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的規定
6.2 禁止使用化學品的規定
6.3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規定
6.4 定期進行安全評價
6.5 劇毒品使用規定
6.6 化學品存儲規定
6.7 托運化學品的程序規定
6.8 製定應急救援預的規定
6.9 法律責任
第七節
7.1 定義:
7.2 安全距離規定
7.3 主管領導安全管理規定
7.4 建立專用倉儲規定
7.5 爆破器材臨時存放
7.6 爆破器材存儲規定
7.7運輸爆破器材規定包裝牢固、嚴密、不混裝
7.8 爆破作業規定
7.9 爆破作業警戒規定
7.10 使用量規定
8.1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應 :
8.2 特種設備製度安裝改裝單位要辦理需可證
8.3 設備使用登記規定
8.4 建立建全檔案 ,建全安全技術檔案
8.5 定期自檢規定:
8.6 消除異常情況規定
8.7 持證上崗
8.8 教育培訓規定
8.9 發生事故報告製度
8.10 法律責任
本章小測試
第三章
1.1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使用條件規定
1.2 易燃易爆化學品儲存規定
2.1製造許可證的規定
2.2 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改造資格認可規定
2.4 安全使用規定
2.5 崗位責任製內容規定
2.6 設備檢查規定
2.7 操作人員經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2.8 設備維修保養資格的規定
2.9 定期檢驗製度
3.1 強製性條文
3.2 強製性條文的內容
3.3 目的
3.4 強製性條文
3.5 主要規定
4.1目的
4.2 原則
4.3 使用範圍:
4.4 培訓對象、時間、內容:
第五節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技術規範》有關內容
5.1 接地與防雷規定
5.5 配電室與自備電源的規定
5.6 配電線路的規定
5.7 配電箱及開關箱的規定
5.8 電動建築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使用的規定
6.1 規範產生的背景
6.2 規範的基本指導思想
6.3 特點
6.4 意義
6.5 主要內容
7.1 ISO14000產生的背景
7.2 ISO14000的特點
7.3 ISO14000的目標
7.4 ISO14000帶給企業的效益
7.5 ISO標準簡介
7.6 環境管理標準化的特點
7.7 ISO14000主要內容
第四章
第一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
2.1 總則
2.2 項目選址環境保護
2.3 項目建設期環境保護
2.4 項目運行的環境保護
2.5 貸款項目的環境保護
第一篇
第一章
第一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內容
第二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內容
第三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內容
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有關內容
第五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內容
第六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內容
第七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內容
第八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有關內容(了解)
第二章
第一節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內容
第二節 《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內容
第三節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的有關內容
第四節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有關內容
第五節 《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有關內容(了解)
第三章
第一節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內容(了解)
第三節 《實施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監督規定》的有關內容
第四節 《建築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有關內容
第一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節選)
我國安全生產麵臨的形勢
我國建國以來發生安全事故高峰期
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圖
全國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統計圖
全國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案例
全國特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統計圖
全國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統計圖
2003年12月25日重慶開縣發生井噴事故,243人死亡,4萬餘人轉移,直接經濟損失過億元
2004年2月15日吉林中百商廈發生特大火災現場圖,死亡53人,受傷68人
2004年12月9日長沙市危險品爆炸事故現場火光衝天,造成2人死亡18人受傷
2004年12月9日長沙市黑石鋪危險品發生爆炸事件
2005年3月19日山西朔州細水煤礦發生爆炸事故69人死亡(礦井爆炸現場照片)
2005年3.17日江西梨溫高速公司發生車輛爆炸事故,造成31人死亡(現場圖片資料)
2005年3.17江西梨溫高速公路車輛爆炸事故現場圖
2005年3月29日京滬高速淮安發生液氯泄漏事故造成28人死亡,10000多人轉移,直接經濟損失2901萬元
2005年6月10日廣東汕頭華南賓館發生特大火災,31人死亡
重慶開縣井噴安全事故責任人接受法律製裁
吉林中百商廈火災事故責任人接受法律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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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製定安全生產法的目的
1.2 適用範圍
1.3 安全生產方針:
1.4 追究製度
1.5 基本安全生產條件規定
1.6 單位主要負責人職責
1.7 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規定:
1.8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的規定
1.9 安全考核合格的規定:
1.10 安全教育培訓的規定
1.11 特種作業持證上崗的規定
1.12 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規定
1.13 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的規定
1.14 危險作業安全管理的規定
1.15 安全告之的規定
1.16 提供安全防護用品
1.17 安全管理檢查協調
1.18 堅持職守的規定
1.19 辦理保險,繳納保險費
(三)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四)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授和調查處理
(五) 法律責任
(五) 法律責任
(五) 法律責任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相關內容
有關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主要規定如下:(了解)
有關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主要規定如下:
第三節
《勞動法》有關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如下
《勞動法》有關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如下
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 會法》有關內容
第五節
5.1 建築材料防火標準的規定:
5.2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規定:
5.3 集體宿舍不能設在車間或倉庫內
5.5 使用明火的規定
5.6 消防產品質量標準的規定:
5.7 電氣產品的質量要符合質量標準,如熱水器、燃氣灶、燃氣管道設備等。
5.10 使用不合格材料的法律責任:
5.11未履行消防職責的法律責任
5.12電氣安裝不符合安全的法律責任
5.13 冒險作業的法律責任
第六節
6.1 進行職業病前期預防的規定
6.2 職業病防治措施的規定
6.3 職業病防護用品的規定
6.4 建立職業病防治製度的規定
6.5 職業病應急措施規定
6.6 危害的設備設立警示的規定
6.7 危害材料設立警示的規定
6.8 條款內容規定
6.9 培訓和遵守操作規程的規定
6.10 職業病立即報告的規定
6.11 職業衛生保護權利的規定
6.12 防治費開支的規定
6.13 職業病人費用規定
6.14 有關製度方麵的法律責任
6.15 生產過程中的法律責任:
6.16 個人法律責任
第七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內容>>
第八節
8.1 環保法的立法目的
8.2 環境的定義
8.3 適用範圍
8.4 保護環境的義務及獎勵
8.5保護和改善環境對建設方麵的規定
8.6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法律責任
第九節
9.1 立法目的
9.2 噪音定義
9.3 適用範圍
9.4 保護聲環境的義務
9.5 針對建設方麵的規定:
9.6有關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法建責任
第十節
10.1 目的
10.2 固體廢物汙染環境的防治
10.3 法律責任
本章自測題
第二章
第一節
1.1 資質等級許可的規定
1.2 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規定
1.4 建立安全機構,配備人員的規定
1.5 總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負總責的規定
1.6 特種作業人員應經過專門培訓後,持證上崗
1.7 編製專項方案的規定
1.8 安全施工技術說明的規定
1.9 設立安全警示標誌的規定
1.10 保持安全距離的規定
1.11 專項防護措施的規定
1.12 建立消防安全規定
1.13 提供安全防護用品的規定
1.14 作業人員應遵守操作規程,遵守各項強製性標準
1.16 特種設備使用前驗收規定
1.17 實施安全考核的規定
1.18 安全培訓規定:
1.19 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規定
1.20 製定應急預案
1.21 施工現場製定應急預案
1.22 事故立即報告製度
1.23 保護現場規定
1.24 單位和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1.25 挪用安全經費的法律責任
1. 26 單位和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1.27 單位和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1.28 未履行安全職責的法律責任
1.29 降低安全條件的法律責任
第二節
2.1工傷認定規定
2.2工傷認定申請時間規定
2.4 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的規定
2.5 工傷醫療期間的待遇規定
2.6 用人單位變化後,保險責任的規定
2.7 法律責任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 報告和處理規定》相關內容
第四節
4.1 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
4.1 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
4.2 取安全許可證時間規定
4.3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
4.4 安全生產許可證使用規定
4.5 “許可證”監督檢查規定:
4.6 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生產的法律責任
4.7 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規定
第五節
5.1 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現場
5.3 事故報告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5.4 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物證和痕跡規定
5.5 配合調查的規定:
5.6 違反規定的法律責任
第六節
6.1 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的規定
6.2 禁止使用化學品的規定
6.3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規定
6.4 定期進行安全評價
6.5 劇毒品使用規定
6.6 化學品存儲規定
6.7 托運化學品的程序規定
6.8 製定應急救援預的規定
6.9 法律責任
第七節
7.1 定義:
7.2 安全距離規定
7.3 主管領導安全管理規定
7.4 建立專用倉儲規定
7.5 爆破器材臨時存放
7.6 爆破器材存儲規定
7.7運輸爆破器材規定包裝牢固、嚴密、不混裝
7.8 爆破作業規定
7.9 爆破作業警戒規定
7.10 使用量規定
8.1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應 :
8.2 特種設備製度安裝改裝單位要辦理需可證
8.3 設備使用登記規定
8.4 建立建全檔案 ,建全安全技術檔案
8.5 定期自檢規定:
8.6 消除異常情況規定
8.7 持證上崗
8.8 教育培訓規定
8.9 發生事故報告製度
8.10 法律責任
本章小測試
第三章
1.1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使用條件規定
1.2 易燃易爆化學品儲存規定
2.1製造許可證的規定
2.2 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改造資格認可規定
2.4 安全使用規定
2.5 崗位責任製內容規定
2.6 設備檢查規定
2.7 操作人員經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2.8 設備維修保養資格的規定
2.9 定期檢驗製度
3.1 強製性條文
3.2 強製性條文的內容
3.3 目的
3.4 強製性條文
3.5 主要規定
4.1目的
4.2 原則
4.3 使用範圍:
4.4 培訓對象、時間、內容:
第五節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技術規範》有關內容
5.1 接地與防雷規定
5.5 配電室與自備電源的規定
5.6 配電線路的規定
5.7 配電箱及開關箱的規定
5.8 電動建築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使用的規定
6.1 規範產生的背景
6.2 規範的基本指導思想
6.3 特點
6.4 意義
6.5 主要內容
7.1 ISO14000產生的背景
7.2 ISO14000的特點
7.3 ISO14000的目標
7.4 ISO14000帶給企業的效益
7.5 ISO標準簡介
7.6 環境管理標準化的特點
7.7 ISO14000主要內容
第四章
第一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
2.1 總則
2.2 項目選址環境保護
2.3 項目建設期環境保護
2.4 項目運行的環境保護
2.5 貸款項目的環境保護
第一篇
第一章
第一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內容
第二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內容
第三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內容
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有關內容
第五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內容
第六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內容
第七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內容
第八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有關內容(了解)
第二章
第一節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內容
第二節 《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內容
第三節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的有關內容
第四節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有關內容
第五節 《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有關內容(了解)
第三章
第一節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內容(了解)
第三節 《實施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監督規定》的有關內容
第四節 《建築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有關內容
第一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節選)
我國安全生產麵臨的形勢
我國建國以來發生安全事故高峰期
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圖
全國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統計圖
全國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案例
全國特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統計圖
全國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統計圖
2003年12月25日重慶開縣發生井噴事故,243人死亡,4萬餘人轉移,直接經濟損失過億元
2004年2月15日吉林中百商廈發生特大火災現場圖,死亡53人,受傷68人
2004年12月9日長沙市危險品爆炸事故現場火光衝天,造成2人死亡18人受傷
2004年12月9日長沙市黑石鋪危險品發生爆炸事件
2005年3月19日山西朔州細水煤礦發生爆炸事故69人死亡(礦井爆炸現場照片)
2005年3.17日江西梨溫高速公司發生車輛爆炸事故,造成31人死亡(現場圖片資料)
2005年3.17江西梨溫高速公路車輛爆炸事故現場圖
2005年3月29日京滬高速淮安發生液氯泄漏事故造成28人死亡,10000多人轉移,直接經濟損失2901萬元
2005年6月10日廣東汕頭華南賓館發生特大火災,31人死亡
重慶開縣井噴安全事故責任人接受法律製裁
吉林中百商廈火災事故責任人接受法律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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