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doc 13頁)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doc 13頁)內容簡介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
第三章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第四章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六章 罰 則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規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行為,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製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其安全許可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實施辦法。
危險化學品的勘探、開采及其輔助的儲存,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及其輔助的儲存,城鎮燃氣輔助的儲存等建設項目,不適用本實施辦法。
第三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是指建設項目設立(審批、核準、備案)……
..............................
用戶登陸
安全生產熱門資料
安全生產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