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車間管理標準(DOC 45頁)
管道車間管理標準(DOC 45頁)內容簡介
3.7.1 原材料在發放和施工過程中,因材料分離(切割或開箱小包裝零發)而無標識的部分,或因後續作業(如加工)失去標識時,應進行標識的移植。
3.7.1 管道車間成品工段長根據現場要求,編寫管段發貨清單,清單上應標明下列內容:
3.7.1 返修焊口探傷合格後,由無損檢測人員通知車間質檢人員,確定管段出廠,並做好成品管段出廠記錄
3.7.1 鋼管下料後剩下的管頭由下料崗長負責派人集中起來,統一處理。
3.7.2 發貨清單一式二份,一份由施工員保留;一份由發貨員存根。
3.7.2 器材發放前的標識移植由供應保管員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標識移植由車間工段長負責,焊材標識移植,有焊材保管員(烘培員)負責。
3.7.2 返修焊口經探傷檢測仍不合格時,無損檢測人員及時下發焊縫缺陷單,返修程序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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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管道車間成品工段長根據現場要求,編寫管段發貨清單,清單上應標明下列內容:
3.7.1 返修焊口探傷合格後,由無損檢測人員通知車間質檢人員,確定管段出廠,並做好成品管段出廠記錄
3.7.1 鋼管下料後剩下的管頭由下料崗長負責派人集中起來,統一處理。
3.7.2 發貨清單一式二份,一份由施工員保留;一份由發貨員存根。
3.7.2 器材發放前的標識移植由供應保管員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標識移植由車間工段長負責,焊材標識移植,有焊材保管員(烘培員)負責。
3.7.2 返修焊口經探傷檢測仍不合格時,無損檢測人員及時下發焊縫缺陷單,返修程序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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