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有限公司安全責任追究辦法(DOC 50頁)
煤業有限公司安全責任追究辦法(DOC 50頁)內容簡介
1. 一處隻設一道風門的;
1. 不按規定提交地質說明書和有關資料的;
1. 主要風門未安設聯鎖裝置、敞開風門不關造成風流短路的;
1. 井口、井筒檢修檢查人員不戴保險帶或保險帶懸掛位置不正確,提升速度超規定的;
1. 井口檢身人員不認真執行入井驗身製度的,或拒不接受入井驗身的;
1. 使用順槽刮板輸送機移工作麵輸送機頭的;先回後支回撤單體柱、棚梁的;
1. 偷拿私存炸藥雷管的;
1. 入井人員不戴安全帽,不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的;
1. 發放不完好礦燈、不合格自救器、不合格安全儀器儀表的;
1. 變電站(所)防洪、防火、防鼠設施不齊全或不完善的;
1. 因操作不當,造成液壓支架不接頂超過規程規定的;
1. 失效、過期的炸藥、雷管未按規定建帳管理、統一銷毀的;
1. 安全儀器、儀表未按規定周期進行調校的;
1. 將上(下)山或采區風巷分為兩段,一段作為進風巷,另一段作為回風巷的;
1. 局部通風機停止供風或主、副通風機任一台不能正常運轉未向通風管理部門和生產調度彙報的;
1. 工作麵使用不同類型或不同性能支柱支護時不符合公司規定的;
1. 工作麵備用梁柱及材料數量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
1. 把鉤工提升前不檢查連接裝置等安全設施的;
1. 抬棚不按規定架設的;
1. 拆除支架前,工作地點臨近支護未加固的;
1. 掘進機、耙岩機配件不齊全、不完好或損壞不及時更換的;
1. 探放水前未對附近巷道支護進行加固的;
1. 攜帶超長、超重物件乘坐罐籠或架空人車的;
1. 無險情而隨意打開或損壞自救器的;
1. 早上井、晚下井、違反勞動紀律的;
1. 未認真執行“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探放水原則的;
1. 未認真執行敲幫問頂的;
1. 架空人車乘坐間距小於規定的;
1. 水文地質條件複雜地段,未按規定進行探測(鑽探或物探)及水情、水害預測預報;
1. 注液槍隨地亂扔的;
1. 泵站無壓力表或壓力表損壞的;
1. 瓦斯檢查牌板距迎頭或工作麵超過規定的;
1. 瓦斯超限作業,隱瞞瓦斯超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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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按規定提交地質說明書和有關資料的;
1. 主要風門未安設聯鎖裝置、敞開風門不關造成風流短路的;
1. 井口、井筒檢修檢查人員不戴保險帶或保險帶懸掛位置不正確,提升速度超規定的;
1. 井口檢身人員不認真執行入井驗身製度的,或拒不接受入井驗身的;
1. 使用順槽刮板輸送機移工作麵輸送機頭的;先回後支回撤單體柱、棚梁的;
1. 偷拿私存炸藥雷管的;
1. 入井人員不戴安全帽,不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的;
1. 發放不完好礦燈、不合格自救器、不合格安全儀器儀表的;
1. 變電站(所)防洪、防火、防鼠設施不齊全或不完善的;
1. 因操作不當,造成液壓支架不接頂超過規程規定的;
1. 失效、過期的炸藥、雷管未按規定建帳管理、統一銷毀的;
1. 安全儀器、儀表未按規定周期進行調校的;
1. 將上(下)山或采區風巷分為兩段,一段作為進風巷,另一段作為回風巷的;
1. 局部通風機停止供風或主、副通風機任一台不能正常運轉未向通風管理部門和生產調度彙報的;
1. 工作麵使用不同類型或不同性能支柱支護時不符合公司規定的;
1. 工作麵備用梁柱及材料數量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
1. 把鉤工提升前不檢查連接裝置等安全設施的;
1. 抬棚不按規定架設的;
1. 拆除支架前,工作地點臨近支護未加固的;
1. 掘進機、耙岩機配件不齊全、不完好或損壞不及時更換的;
1. 探放水前未對附近巷道支護進行加固的;
1. 攜帶超長、超重物件乘坐罐籠或架空人車的;
1. 無險情而隨意打開或損壞自救器的;
1. 早上井、晚下井、違反勞動紀律的;
1. 未認真執行“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探放水原則的;
1. 未認真執行敲幫問頂的;
1. 架空人車乘坐間距小於規定的;
1. 水文地質條件複雜地段,未按規定進行探測(鑽探或物探)及水情、水害預測預報;
1. 注液槍隨地亂扔的;
1. 泵站無壓力表或壓力表損壞的;
1. 瓦斯檢查牌板距迎頭或工作麵超過規定的;
1. 瓦斯超限作業,隱瞞瓦斯超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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