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製度彙編(最新精編)(22個doc)
該文件由18luck新利全站下载 精心編製,在各企業《18新利网址多少 常用表格》中精心挑選整理,讓您在最短的時間獲取最有價值的案例,節約您寶貴的時間。文件包由22個word文檔組成。我將定期升級此文件包。
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製度彙編(最新精編)(22個doc)目錄:
一、關於實行全市建築安全生產聯絡員製度的通知
二、關於推行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報告製度的通知(doc8)
三、南京市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製度(doc26)
四、大同市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
五、川慶鑽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fuweiti.ppt
六、工程公司企業標準安全施工檢查製度doc16
七、工程公司辦公室安全管理辦法
八、工程機械城消防安全製度管理--www-go
九、廣西創新港灣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製度1
十、建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製度
十一、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
十二、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三)
十三、建築工程實現安全施工目標的十大製度
十四、建築工程部分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製度彙總
十五、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製度
十六、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製度DOC3
十七、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製度(doc11)
十八、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製度
十九、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製度(二)
二十、某中心校學校建築安全製度
二十一、談建築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的製度化建設
二十二、附件二
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製度彙編(最新精編)(22個doc)內容摘要:
其中《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製度》簡介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電力建設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結合電力建設具體情況,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電力建設(火電、送變電)施工企業及其主管部門,工程建設單位和參加電力建設的其他施工單位。
第三條 企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本規定。應遵循電力建設的客觀規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施工。
第四條 企業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五條 經理是企業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應努力改善職工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關心職工生活,注意勞逸結合,在保證職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組織和領導施工。
第六條 安全施工應實行科學管理。依靠科技進步,完善安全設施,強化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逐步做到對事故進行預測、預控。
第七條 安全施工,人人有責。企業應不斷強化以各級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為核心的安全施工責任製。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主管業務範圍內對安全施工負責,並接受安全監察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 安全施工職責
第八條 電力集團公司(電管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公司(電力局)(以下簡稱電力公司)總經理(局長)職責:
1. 總經理是本電力公司係統安全生產(施工)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公司係統的安全生產(施工)和本規定的執行,以及本公司係統各級安全生產(施工)責任製的建立、健全與貫徹落實負全麵領導責任。
2.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並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3. 直接領導或委托行政副職領導本電力公司安全監察部門。對本公司安全監察機構和所屬施工企業安全監察機構的建立和健全負責。
4. 必須將安全工作列入本電力公司重要議事日程,定期主持召開安全情況分析會,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彙報,協調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5. 審定電力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主持電力公司安全工作會議,部署安全生產(施工)工作。
6. 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反事故措施經費的及時提取和使用。積極采取措施,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7. 確保電力公司和所屬企業安全獎勵專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對安全工作做到重獎重罰。
其中《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簡介如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築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保護職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建築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對於建築安全生產所實施的行業監督管理。
第三條 凡從事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施工和構配件生產活動的單位及個人,都必須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建築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的行業監督管理,並依法接受國家安全監察。
第四條 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當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依靠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推動建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控製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建築安全生產的行業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或者製定建築安全生產管理的法規、標準;
(二)統一監督管理全國工程建設方麵的安全生產工作,完善建築安全生產的組織保證體係;
(三)製定建築安全生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近期目標,組織建築安全生產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應用;
(四)指導和監督檢查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築行政主管部門開展建築安全生產的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五)統計全國建築職工因工傷亡人數,掌握並發布全國建築安全生產動態;
(六)負責對申報資質等級一級企業和國家一、二級企業以及國家和部級先進建築企業進行安全資格審查或者審批,行使安全生產否決權;
(七)組織全國建築安全生產檢查,總結交流建築安全生產管理經驗,並表彰先進;
(八)檢查和督促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或者參與工程建設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
第六條 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負責所屬建築企業的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其職責由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自行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