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試卷四參考答案(doc4).doc內容簡介
一、(本題10分)
1. 屬於受案範圍。本案中《 會議紀要》作出的規定不屬於行政指導行為,也不屬於抽象行政行為。
2. 具有原告資格。甲市人民政府的決定直接影響到了三人的公平競爭權。具體行政行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公平 競爭權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3. 不屬於。該請求涉及到甲市人民政府對建設局和交通局的職能調整,屬於政府對行政機關之間的職權分配,不屬於司法審查的範圍。
二、(本題15分)
1. 丁某:偽造企業印章罪,偽造金融憑證罪,金融憑證詐騙罪,貸款詐騙罪,行賄罪。其中:(1)偽造企業印章罪和偽造金融憑證罪之間存在牽連關係,按照從一重罪處斷的原則,應定偽造金融憑證罪;(2)偽造金融憑證罪與金融憑證詐騙罪之間又存在牽連關係,按照從一重罪處斷的原則,應以金融憑證詐騙罪論處;(3)金融憑證詐騙罪與貸款詐騙罪之間也存在法條競合關係,按照重法優於輕法的原則,應以金融憑證詐騙罪論處。綜上,丁某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和行賄罪,應實行數罪並罰。
2. 朱某:金融憑證詐騙罪的共犯和受賄罪,應實行數罪並罰。
3. 張某: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失職罪和受賄罪,應實行數罪並罰。
..............................
1. 屬於受案範圍。本案中《 會議紀要》作出的規定不屬於行政指導行為,也不屬於抽象行政行為。
2. 具有原告資格。甲市人民政府的決定直接影響到了三人的公平競爭權。具體行政行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公平 競爭權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3. 不屬於。該請求涉及到甲市人民政府對建設局和交通局的職能調整,屬於政府對行政機關之間的職權分配,不屬於司法審查的範圍。
二、(本題15分)
1. 丁某:偽造企業印章罪,偽造金融憑證罪,金融憑證詐騙罪,貸款詐騙罪,行賄罪。其中:(1)偽造企業印章罪和偽造金融憑證罪之間存在牽連關係,按照從一重罪處斷的原則,應定偽造金融憑證罪;(2)偽造金融憑證罪與金融憑證詐騙罪之間又存在牽連關係,按照從一重罪處斷的原則,應以金融憑證詐騙罪論處;(3)金融憑證詐騙罪與貸款詐騙罪之間也存在法條競合關係,按照重法優於輕法的原則,應以金融憑證詐騙罪論處。綜上,丁某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和行賄罪,應實行數罪並罰。
2. 朱某:金融憑證詐騙罪的共犯和受賄罪,應實行數罪並罰。
3. 張某: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失職罪和受賄罪,應實行數罪並罰。
..............................
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試卷四參考答案(doc4).doc簡介結束,下載後閱讀全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