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的模式建構與消費落差(ppt 59頁)
文化創意產業的模式建構與消費落差(ppt 59頁)內容簡介
文化創意產業的模式建構與消費落差 目錄
壹、什麼是文化創意產業?
貳、為什麼台灣要發展文化創意產業?
參、個案研究—以2006年墾丁風鈴季為例
肆、消費落差和產業瓶頸
伍、結語和建議
文化創意產業的模式建構與消費落差 內容摘要
壹、什麼是文化創意產業?
文化創意產業的範疇?依據台灣行政院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決議,推動之範疇:
1.視覺藝術、2.音樂及表演藝術、3.工藝、4.設計產業、5.出版、6.電視與廣播、7.電影、8.廣告、9.文化展演設施、10.數字休閑娛樂、11.設計品牌時尚、12.建築設計、13.創意生活產業等13項領域。
文化產業V.S.內容產業之概念比較:
文化產業:指文化產品的製造、銷售、服務,它的範圍比較廣泛,立足於傳統的分工協作形式。(參考附表)
內容產業:指以知識性內容為主的生產行業,包括在各種媒介上的印刷品(報紙、書籍、雜誌等)、電子出版物(聯機數據庫、影音製品服務、網絡出版物、電子遊戲等)、影音傳播(電視、錄像、音樂、廣播、電影)及軟件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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