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品價格決定的方法(doc 9)
超市商品價格決定的方法(doc 9)內容簡介
傳統的雜貨店或市場,其定價的方法為“買打賣罐”,例如:A醬油一打進價是200元,則每罐賣20元,我們可以算出其總售價為:20元×12(瓶)=240元,毛利率為:(240元—200元)÷240元=16.6%這種定價起因於當時市場的價格全由廠商主導者,而零售店與消費者隻能被動地接受。
漸漸的步入消費導向的時代,市場上漸漸有了比較,結果有些零售店為了增加競爭力,就把大品牌或暢銷的商品稍微降價,而將消費者較不敏感的商品酌予調升。如上述A醬油為大品牌則可能以19元一瓶銷售,而小品牌的B醬油也許一打進價隻要170元,每瓶原以17元銷售賣出,而此時可能調整為18元,此時A品牌的一打總價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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