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管理部工作管理手冊(doc 22頁)
經銷商管理部工作管理手冊目錄:
第一章 部門職能與機構設置......32
第二章 崗位職責與任職要求......33
第三章 銷售指標及獎勵......34
第四章 經銷商的選擇......35
第五章 經銷商的談判與簽約......37
第六章 經銷商的供貨價格管理......38
第七章 貨款結算與回收......38
第八章 訂貨和發貨管理......39
第九章 經銷商的銷售支持......40
第十章 經銷商巡訪管理......41
第十一章 定期彙報製度......42
第十二章 例會製度......43
第十三章 業務員出差管理......43
第十四章 業務人員行為規範......43
第十五章 辦公室工作管理......44
第十六章 附則......44
經銷商管理部工作管理手冊內容提要:
1.銷售指標的確定根據公司下達的 年度銷售指標,確定各大區年度銷售指並將其按月分解下達經銷商各大區的經銷商主管和業務員,將相應承擔不同的銷售指標。
2.指標包括銷售額指標和區域經銷商開發數量指標。
3.指標按月統計,由大區經銷商主管將完成情況上報大區經理,經銷商管理部進行全國範圍的統計與考核工作。
1.一般經銷商的談判由大區經理和大區經銷商主管進行,重點經銷商的談判由銷售總監及經銷商管理部經理出麵進行。
2.因各經銷商的具體情況不同,合作意向及詳細條件也各不相同,談判中應堅持公司的根本利益,並注意區別對待,靈活運用。
3.約束條款必須完備,以防問題一旦出現,給公司造成大損失。
4.合同期限應適度,一般不宜過長,以便公司根據合作效果及合同執行情況,及時變更和終止合同。
5.合同起草時,應先讓對方提供合同文本,這樣可以把對方“亮”在明處,排除對方隱藏的“陷阱”,我方可以爭取主動。
6.合同文本規範雙方行為的法律文件,必須慎重推敲,尤其是細節要格外小心,概念含糊不清的條款不能使用,以防今後“扯皮”。
7.合同簽約前雙方應提供齊備合法的經營證件,同時要複印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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