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1會議管理知識程序規劃(doc 3頁)
P11會議管理知識程序規劃(doc 3頁)內容簡介
P11會議管理知識程序規劃內容提要:
一、目的:為使各項會議順利進行,達到會議功能之目標。
二、範圍:參加人員:
2.1.校務會議:按照本校組織規程之規定產生行政政及學術單位主管、教師代表、職員代表、技工工友代表、學生代表。
2.2.行政會議:各行政單位主管、院、係、所、中心等單位主管。
2.3.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按照該委員會設置辦法所產生之委員。
2.4.經費稽核委員會:由校務會議代表選舉產生之委員。
三、權責:秘書室主辦,相關單位協辦。
四、作業內容:
4.1依據大學法及相關規定召開各項重要會議,校務會議每學期召開一次,如有必要得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行政會議每二周召開一次,校長視需要得召開擴大行政會議,召集二級主管共同參加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及經費稽核委員會議依照其設置辦法定期召開。
4.2訂定會議時間,會知總務處預先布置場場地,開會通知奉校長核定後 十天前分送與會人員,提案單注明截止日期,送回秘書室彙整。
4.3會場在會前布置完畢,設置名牌及簽到表,依照會議程序進行,並紀錄送請主秘及校長核閱。
4.4會議紀錄陳核後送文書組打字,分送各單位並通傳全校員工,每學期裝訂成冊,分發各一、二級主管參存,並列入移交。
五、相關文件:
5.1本校組織規程及校務會議規則。
六、使用窗體:
6.1開會通知單
6.2開會簽到表
6.3會議紀錄通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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