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管理製度分析報告(doc 14頁)
銷售管理製度分析報告目錄:
一、總則:
二、崗位職責:
三.銷售服務:
四.客戶服務細則:
五.對客戶投訴的有關處理辦法:
六.要貨發貨要求:
七.貨款管理辦法:
八.樣板發放管理辦法:
九.銷售檔案的管理:
十.銷售部操作程序:
十一.銷售部內務管理辦法:
十二.銷售合同管理:
銷售管理製度分析報告內容提要:
要貨發貨要求:
1各區域經銷商需貨時,由銷售部根據客戶需求直接開單發貨.如為大宗訂貨需求,而公司無庫存時,銷售部應根據客戶實際情況要求直接反饋至生產部,以便據情排產.
2如經銷商為需貨量較大且所需品種為公司目前尚未生產之花色品種,銷售部應向客戶索取所需品種樣板後送至技術部進行試製, 技術部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安排並完成試製,銷售部交付至客戶。
3如經銷商定板後,銷售部與辦公室、生產部及技術部門協商並由銷售部擬訂《訂貨排產計劃表》交付分公司總經理審批簽認,通知生產部門確認並製定《生產排產計劃表》並按排生產。
4當客戶或經銷商要求留貨,必須預留訂金.留貨時效為3日,並不得跨月留貨(注:每月25日為財務結帳日).如遇特殊情況客戶無法預留訂金時,由銷售部出具經濟擔保經銷售副總同意後分公司總經理審批簽認,方可批準留貨.如遇客戶確需超期留貨,需由銷售部提出並出具擔保,報銷售副總及分公司總經理審批確認,方可.任何人不得擅自留貨,如經發現公司將對有關責任人予以50-100元的處罰,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並扣發一個月薪資。
5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對客戶予以報價所有銷售價格均按公司製訂價格並由銷售部人員報出,如遇擅自報價或開單員開價與規定不符,所造損矢及後果由部門主管及相關責任人直接負責,公司將根據情節予以處罰。
6銷售部應於每月25日前對所有各點經銷商進行盤倉,並做好盤倉記錄進行備檔並報至辦公室。
7所有要貨、開單、發貨、均按銷售操做規程予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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