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購量販營運、采購、銷售管理原則綱要(DOC 18)
樂購量販營運、采購、銷售管理原則綱要(DOC 18)內容簡介
一、商品行銷:
二、供應商其它收入之運作:(1998年標準)
三、進(訂)貨/退貨(清倉)
四、DM促銷操作:
五、陳列:
一、商品行銷:
1.權責/行事準則:
1)商品行銷部門主管負食品(百貨)商品采購、業績、毛利、促銷之主要職責與賣場陳列規劃之共同職責。營運部主管、店長、店食品(百貨)經襄理負該店與整體業績毛利、庫存、商品常態陳列率、促銷執行、損耗等管理之責。
2)商品主管(MDR)負商品類別之采購、業績、毛利、促銷之主要職責。店長、店食品(百貨)經襄理、課長負該店商品群之業績、毛利、庫存(采購負輔助之責),賣場促銷執行與規劃,商品常態陳列率,損耗管理、訂、退貨之責。
3)商品行銷同仁須秉專業、廉潔、突破、創新、合作團隊精神,追求公司商品與價格之最高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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