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業務管理及管理知識操作說明(DOC 15頁)
社保業務管理及管理知識操作說明(DOC 15頁)簡介:
申報方式:
(1)網上申報:費性為“正常申報”(包括:正常申報、補充申報、再次申報)的才能進行網上申報。參保單位登入網上申報平台,進入社保費申報頁麵。填寫《社會保險費申報明細表》(允許錄入、導入上期數或介質導入)。經“保存”後,“彙總”進入《社會保險費申報表》,確認申報繳費數據後,點擊“提交”,完成網上申報。
網上申報後紙質資料提交,同稅收的申報規定(定期送,但最長期限不超過一年)。
(2)辦稅服務廳申報
①紙質申報:參保單位將填寫好的《社會保險費申報明細表》、《社會保險費申報表》到征收窗口申報,自助申報或由稅務人員代為錄入申報。允許導入上期數據並修改。各地應該嚴格限製紙質申報,對確實需要紙質申報的,也應該引導在申報大廳進行自助申報,對於確需由稅務人員錄入的,要絕對避免因稅務人員錄入錯誤產生多繳費款現象的發生。
②報盤申報:參保單位下載、填寫《社會保險費申報表》和《社會保險費申報明細表》的電子表格,持介質及其紙質申報表到征收窗口申報。係統自動審核(紙質部分人工審核,但不作依據),不通過的視為未申報(征收窗口不能也無法予以修改),能打印錯誤內容。企業端申報也已開發並免費提供給參保單位。
特別說明:個體戶可按月申報,也可季報或年報,費性均為“正常申報”,總之當年12月10日前未申報的月份不做未申報提示和記錄,超過12月10日的予以提示。
申報種類
共設6種:正常申報、再次申報、補充申報、查補申報、政策性補繳申報、年度結算。
(1)正常申報
參保單位根據該單位全部應參保職工當月工資總額或地稅機關核定的繳費基數,以及已辦理繳費登記的參保職工個人的工資收入進行的申報。
(2)再次申報
允許參保單位一個月內對漏報人員進行再次申報(費性選“正常申報”,申報辦法仍按前麵所述的正常申報辦法,處罰按規定程序),再次申報時,允許沒有單位申報數。但一個月內單位的彙總繳費總人數不得大於該單位的參保登記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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