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及管理知識分析方式(PPT 109頁)
國際貿易及管理知識分析方式(PPT 109頁)目錄:
第一節 經銷與代理
第二節 寄售與展賣
第三節 拍賣與招投標
第四節 對銷貿易
第五節 加工貿易
第六節 國際租賃與期貨貿易
國際貿易及管理知識分析方式(PPT 109頁)簡介:
一、經銷
(一)經銷的含義和性質
經銷(Distribution)是指出口商與國外經銷商達成書麵協議,規定經銷商品的種類、經銷期限和地區範圍,利用國外經銷商推銷商品的一種貿易方式。
經銷商與出口商之間是買賣關係,經銷商自墊資金、自行銷售、自負盈虧。通過協議確定雙方在一段時期內的穩定關係,克服逐筆售定的不足。
(二)經銷的類型
按照經銷商權限的不同,經銷可分為:
1.一般經銷
經銷商按照雙方約定的條件,為國外供應商在本國市場銷售商品,出口商定期定量優先為經銷商提供貨物。
2.獨家經銷
也稱包銷,指經銷商在一定的時間和地域對指定的商品享有獨家專銷權的一種經銷方式。指定商品除包銷商可以銷售外,在該指定區域內任何其他人不得銷售此種商品,即包銷商享有排他性的經營權。
(三)經銷協議及注意事項
1.經銷協議的名稱,雙方當事人的名稱,簽約日期和地點。
2.是否有獨家經銷權。
獨家經銷權包括專賣權和專買權:專賣權是出口商將指定的商品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給予包銷商獨家銷售的權利。出口商不得向該區域內的客戶直接售貨;專買權是包銷商承擔向出口商購買該項商品,而不得向第三者購買同樣商品的義務。簽約時要注意調查貿易國禁止獨占的相關法律。
包銷協議應明確專營權的生效和終止時間。
包銷方式更能調動包銷商經營的積極性,促使其專心經銷指定商品,並為客戶提供售後服務,可減少分散經營、多頭經營產生的降價競銷的弊端;也有利於出口商利用包銷商的銷售渠道達到擴大市場的目的。但選擇包銷商時既要考慮其政治態度,又要注意其資信程度、經營能力及其在該地區的商業地位,最好有一個試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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