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救援與社會工作以台北縣921地震災難社會服務為例(DOC 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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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難救援與社會工作以台北縣921地震災難社會服務為例(DOC 48頁)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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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921 地震台北縣的災難社會服務為例,探討災難救援中的社會服務工作者的角色、任務,及其成效,深度訪談27 位台北縣政府、新莊市公所的救災人員,以及受災小區的領袖和誌工;同時針對460戶受災戶(含台北縣籍與北遷異地安置受災戶)中可能接觸到的家戶進行問卷調查,以了解社會工作者為主的社會服務相關救災人員在921震災中的工作表現,共獲得有效問卷182份。訪問時間是在2002年7月到9月。藉由受訪者回溯921地震的救災經驗,來自我評價救災的角色扮演與任務達成,以及透過受災戶回溯災難後的社會需求被滿足情況,來評價災難救援社會服務工作的成效。研究者將災難救援與重建分為三個階段:緊急救援、短期安置、災後重建,來呈現質化資料,發現雖然台北縣曾經經曆過幾次重大災害,救災人員在救災初期仍然是慌亂的,不過,很快地整合出三階段的社會暨心理重建計劃,完成一次頗完整的社會工作救災經驗。總體言,70.7%的受訪者對台北縣的救災投入給予正麵肯定的評價。此外,受災戶目前的生活適應滿意度中,社會暨心理關懷站的服務也是被評價較高者之一。但是仍然有一些未被滿足的需求,特別是房貸問題,有待協助。
關鍵詞:災難救援,災難救援社會工作,創傷後壓力疾患,災難社會服務,921災後重建。
壹、前言
任何社會幾乎都逃避不了災難的侵襲,不論是人為的,或是天然的。Grossman(1973)指出災難(disaster)是人為或非人為的破壞力量,未預警地對人類常態社會功能產生重大的瓦解性影響。常見的人為的災難包括戰爭、集體企業管理、恐怖攻擊、散播毒物、流血鎮壓、化學爆炸、交通失事、核能外泄等;天然災難則有水、火、風、旱、蟲、震、瘟疫、雪崩、冰雹等災。人為的災難可以預防,天然災難難測,隻能透過完善的防災準備,及快速有效的救援使災難傷害降至最低。因此,各國政府除了投下心力於災難預警係統的研發外,無不努力於防災與救災的整備工作,以減低災難的痛苦。
台灣本居風、震災頻繁地區,再加上人為的戰爭或鎮壓,災難的發生曆代均有。依《台灣省通誌》(1972)引述各種地方誌書記載,最早有史可稽的風災是明永曆19年4月施琅率舟師攻打澎湖,為颶風飄散而還。如果當時不是台風的天災解澎湖戰爭之危,也會是個人為的災難。至於清朝統治台灣的2百多年中,大小災害也有近2百次,少有無災無難之年,多的是一年數災,如嘉慶20年夏六月葛瑪蘭地大震,田園陷落,房屋傾倒。秋八月,大雨水成災,田園為衝沙積壓,田禾大損。九月淡水廳地大震,傾損民房,後小震匝月始止。冬十月,彰化大風成災,農禾大損。冬十二月,淡水廳雨雪,冰堅寸餘(台灣省通誌,1972:72)。
光複以來,台灣也是天災頻仍,依台灣省通誌記載,自1949年至1961年止,本地共發生風災117次,水災77次,震災30次,其它如火災、旱災等計388次,總計612次,死亡2019人,受傷18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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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本研究以921 地震台北縣的災難社會服務為例,探討災難救援中的社會服務工作者的角色、任務,及其成效,深度訪談27 位台北縣政府、新莊市公所的救災人員,以及受災小區的領袖和誌工;同時針對460戶受災戶(含台北縣籍與北遷異地安置受災戶)中可能接觸到的家戶進行問卷調查,以了解社會工作者為主的社會服務相關救災人員在921震災中的工作表現,共獲得有效問卷182份。訪問時間是在2002年7月到9月。藉由受訪者回溯921地震的救災經驗,來自我評價救災的角色扮演與任務達成,以及透過受災戶回溯災難後的社會需求被滿足情況,來評價災難救援社會服務工作的成效。研究者將災難救援與重建分為三個階段:緊急救援、短期安置、災後重建,來呈現質化資料,發現雖然台北縣曾經經曆過幾次重大災害,救災人員在救災初期仍然是慌亂的,不過,很快地整合出三階段的社會暨心理重建計劃,完成一次頗完整的社會工作救災經驗。總體言,70.7%的受訪者對台北縣的救災投入給予正麵肯定的評價。此外,受災戶目前的生活適應滿意度中,社會暨心理關懷站的服務也是被評價較高者之一。但是仍然有一些未被滿足的需求,特別是房貸問題,有待協助。
關鍵詞:災難救援,災難救援社會工作,創傷後壓力疾患,災難社會服務,921災後重建。
壹、前言
任何社會幾乎都逃避不了災難的侵襲,不論是人為的,或是天然的。Grossman(1973)指出災難(disaster)是人為或非人為的破壞力量,未預警地對人類常態社會功能產生重大的瓦解性影響。常見的人為的災難包括戰爭、集體企業管理、恐怖攻擊、散播毒物、流血鎮壓、化學爆炸、交通失事、核能外泄等;天然災難則有水、火、風、旱、蟲、震、瘟疫、雪崩、冰雹等災。人為的災難可以預防,天然災難難測,隻能透過完善的防災準備,及快速有效的救援使災難傷害降至最低。因此,各國政府除了投下心力於災難預警係統的研發外,無不努力於防災與救災的整備工作,以減低災難的痛苦。
台灣本居風、震災頻繁地區,再加上人為的戰爭或鎮壓,災難的發生曆代均有。依《台灣省通誌》(1972)引述各種地方誌書記載,最早有史可稽的風災是明永曆19年4月施琅率舟師攻打澎湖,為颶風飄散而還。如果當時不是台風的天災解澎湖戰爭之危,也會是個人為的災難。至於清朝統治台灣的2百多年中,大小災害也有近2百次,少有無災無難之年,多的是一年數災,如嘉慶20年夏六月葛瑪蘭地大震,田園陷落,房屋傾倒。秋八月,大雨水成災,田園為衝沙積壓,田禾大損。九月淡水廳地大震,傾損民房,後小震匝月始止。冬十月,彰化大風成災,農禾大損。冬十二月,淡水廳雨雪,冰堅寸餘(台灣省通誌,1972:72)。
光複以來,台灣也是天災頻仍,依台灣省通誌記載,自1949年至1961年止,本地共發生風災117次,水災77次,震災30次,其它如火災、旱災等計388次,總計612次,死亡2019人,受傷18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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