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區創業服務體係建設導則(DOC 76頁)
產業園區創業服務體係建設導則(DOC 76頁)內容簡介
內容摘要
適用範圍及製定原則
(一)適用範圍
本導則適用於全市各類經政府相關部門批準設立,從事生產、科研、服務業及其他相關產業開發、建設、經營活動,並為企業提供協調管理、投資運營、創新創業等服務的各類產業園區。
1.由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國家級開發區(含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
2.由市政府規劃明確的各類開發區、產業基地、產業區(塊)和城鎮工業地塊;
3.各類大學科技園、企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
4.各類創意產業集聚區、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信息服務產業基地,以及商務類園區、城市產業綜合體等;
5.其它相關的產業園區和各類創新創業載體。
(二)製定原則
1.導向性原則:引導園區以企業和人的需求為導向,整合各類服務資源,完善創業服務體係,創新服務體製、機製和方法,以進一步優化園區產業發展和創業生態,提升品牌建設水平和核心競爭力。
2.規範化原則:通過導則的製定和實施,推進創業新載體建設、運營、管理的標準化規範化,推進創業服務內容的標準化規範化,引導園區建立客觀、全麵、係統的創業服務體係。
3.可操作原則:導則按照創業服務“政府引導、社會為主、專業化管理、市場化運作”的基本原則,結合現階段產業園區實際狀況和未來發展需求,通過製定科學合理、可操作的創業企業服務內容和工作措施,指導園區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項服務運營工作。
..............................
適用範圍及製定原則
(一)適用範圍
本導則適用於全市各類經政府相關部門批準設立,從事生產、科研、服務業及其他相關產業開發、建設、經營活動,並為企業提供協調管理、投資運營、創新創業等服務的各類產業園區。
1.由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國家級開發區(含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
2.由市政府規劃明確的各類開發區、產業基地、產業區(塊)和城鎮工業地塊;
3.各類大學科技園、企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
4.各類創意產業集聚區、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信息服務產業基地,以及商務類園區、城市產業綜合體等;
5.其它相關的產業園區和各類創新創業載體。
(二)製定原則
1.導向性原則:引導園區以企業和人的需求為導向,整合各類服務資源,完善創業服務體係,創新服務體製、機製和方法,以進一步優化園區產業發展和創業生態,提升品牌建設水平和核心競爭力。
2.規範化原則:通過導則的製定和實施,推進創業新載體建設、運營、管理的標準化規範化,推進創業服務內容的標準化規範化,引導園區建立客觀、全麵、係統的創業服務體係。
3.可操作原則:導則按照創業服務“政府引導、社會為主、專業化管理、市場化運作”的基本原則,結合現階段產業園區實際狀況和未來發展需求,通過製定科學合理、可操作的創業企業服務內容和工作措施,指導園區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項服務運營工作。
..............................
用戶登陸
售後服務熱門資料
售後服務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