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對公授信業務審查審批操作規程(doc 81頁)
商業銀行對公授信業務審查審批操作規程(doc 81頁)內容簡介
內容摘要
對公授信業務審查審批操作規程(試行)
為進一步規範信貸業務審查審批人員的審批行為,優化業務流程,提高信貸審查審批質量和效率,防範信貸資產的經營風險和操作風險,根據總行有關授信製度及有關的金融法律、法規,製定本操作規程。
第一節 審查審批權責
第一條 我行授信業務實行逐級審查審批製(特殊情況除外),即視業務授權情況先由分行審查人履行審查職責,並出具審查報告逐級報分行有權審批人審批。如超出分行權限,則需報總行相應審批機構進行再次審查後逐級報總行有權審批人審批。
第二條 審查人職責:
(一) 負責貫徹執行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我行授信風險管理政策、製度與細則;
(二) 負責授信項目的審查,對授信項目審查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負責;
(三) 審查授信(包括擔保)的合法、合規性;
(四) 負責客觀、準確揭示和評價授信風險,提出風險防控措施,獨立發表審查意見;
(五) 負責為新利体育取现 部門授信業務開展提供政策傳導和業務谘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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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授信業務審查審批操作規程(試行)
為進一步規範信貸業務審查審批人員的審批行為,優化業務流程,提高信貸審查審批質量和效率,防範信貸資產的經營風險和操作風險,根據總行有關授信製度及有關的金融法律、法規,製定本操作規程。
第一節 審查審批權責
第一條 我行授信業務實行逐級審查審批製(特殊情況除外),即視業務授權情況先由分行審查人履行審查職責,並出具審查報告逐級報分行有權審批人審批。如超出分行權限,則需報總行相應審批機構進行再次審查後逐級報總行有權審批人審批。
第二條 審查人職責:
(一) 負責貫徹執行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我行授信風險管理政策、製度與細則;
(二) 負責授信項目的審查,對授信項目審查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負責;
(三) 審查授信(包括擔保)的合法、合規性;
(四) 負責客觀、準確揭示和評價授信風險,提出風險防控措施,獨立發表審查意見;
(五) 負責為新利体育取现 部門授信業務開展提供政策傳導和業務谘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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