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電力建築工程公司班組安全管理規定(DOC 6頁)
某電力建築工程公司班組安全管理規定(DOC 6頁)內容簡介
1總要求
1適用範圍
1.1為了加強公司各施工項目的班組安全管理,
規範班組安全管理工作,特製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及各單位。
2引用文件
2施工作業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2.22m及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必須係好安全帶,扣好安全帶;
2.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
2.3《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2.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往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2.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裝置漏電開關;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2.5非專業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2.6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起重機伸臂及吊物下方不準站人。
3焊割作業“十不燒”
3管理職責
3.1焊工無操作證,又沒有正式持證焊工在場指導,不能焊割;
3.1項目部對本項目所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麵負責,包括指導、督促、檢查、考核等。
3.10作業場所附近有與明火相抵觸的工作,不能焊割。
3.2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安全管理部負責督促項目部做好班組安全管理工作,
並會同其它職能管理部門開展對班組安全管理的檢查、指導和考核工作。
3.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範圍的作業,未經審批不得擅自焊割;
3.3不了解作業現場及周圍情況,不能盲目焊割;
3.3公司18新利真人网 部負責對班組安全培訓工作的管理。
3.4不了解焊割物內部是否安全,不能盲目焊割;
3.4班組長是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所在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麵負責。
3.5班組應設立專(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開展班組安全管理工作。
3.5盛裝過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各種容器,未經徹底清洗,不能焊割;
3.6班組分檔作業時,每檔工作的負責人即為安全負責人。
3.6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層的部位和設備,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3.7有壓力或密閉的容器、管道不能焊割;
5高處作業“十不登”
5.1體弱有病不登高;
5.10飲酒後不登高。
5.2暴雨、大霧、六級及以上大風不登高;
5.3腳手架、跳板不牢不登高;
5.4梯子撐腳打滑不登高;
5.5高壓線旁無遮攔不登高;
5.6照明不足不登高;
5.7攜帶笨重物件不登高;
5.8沒有安全帶不登高;
5.9石棉瓦上無跳板不登高;
6用電設施“十不準”
6.1任何人不準玩弄帶電的電氣設備和開關;
6.10不辦手續,不準打樁、動土,以防損壞地下電纜。
6.2非電工不準拆裝、修理電氣設備和用具;
6.3不準亂拉亂接電氣設備;
6.4不準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
6.5不準私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
6.6不準用水衝洗電氣設備;
6.7不準使用容量不符的熔絲;
6.8不準擅自移動電氣安全標誌圍欄等安全設施;
6.9不準使用檢修中的電氣設備;
7其它作業行為規範
7.1從事特種作業及特種設備作業須持證上崗;
..............................
1適用範圍
1.1為了加強公司各施工項目的班組安全管理,
規範班組安全管理工作,特製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及各單位。
2引用文件
2施工作業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2.22m及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必須係好安全帶,扣好安全帶;
2.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
2.3《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2.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往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2.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裝置漏電開關;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2.5非專業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2.6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起重機伸臂及吊物下方不準站人。
3焊割作業“十不燒”
3管理職責
3.1焊工無操作證,又沒有正式持證焊工在場指導,不能焊割;
3.1項目部對本項目所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麵負責,包括指導、督促、檢查、考核等。
3.10作業場所附近有與明火相抵觸的工作,不能焊割。
3.2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安全管理部負責督促項目部做好班組安全管理工作,
並會同其它職能管理部門開展對班組安全管理的檢查、指導和考核工作。
3.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範圍的作業,未經審批不得擅自焊割;
3.3不了解作業現場及周圍情況,不能盲目焊割;
3.3公司18新利真人网 部負責對班組安全培訓工作的管理。
3.4不了解焊割物內部是否安全,不能盲目焊割;
3.4班組長是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所在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麵負責。
3.5班組應設立專(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開展班組安全管理工作。
3.5盛裝過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各種容器,未經徹底清洗,不能焊割;
3.6班組分檔作業時,每檔工作的負責人即為安全負責人。
3.6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層的部位和設備,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3.7有壓力或密閉的容器、管道不能焊割;
5高處作業“十不登”
5.1體弱有病不登高;
5.10飲酒後不登高。
5.2暴雨、大霧、六級及以上大風不登高;
5.3腳手架、跳板不牢不登高;
5.4梯子撐腳打滑不登高;
5.5高壓線旁無遮攔不登高;
5.6照明不足不登高;
5.7攜帶笨重物件不登高;
5.8沒有安全帶不登高;
5.9石棉瓦上無跳板不登高;
6用電設施“十不準”
6.1任何人不準玩弄帶電的電氣設備和開關;
6.10不辦手續,不準打樁、動土,以防損壞地下電纜。
6.2非電工不準拆裝、修理電氣設備和用具;
6.3不準亂拉亂接電氣設備;
6.4不準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
6.5不準私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
6.6不準用水衝洗電氣設備;
6.7不準使用容量不符的熔絲;
6.8不準擅自移動電氣安全標誌圍欄等安全設施;
6.9不準使用檢修中的電氣設備;
7其它作業行為規範
7.1從事特種作業及特種設備作業須持證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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