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部關於資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的通知(doc 63頁)
財務部關於資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的通知(doc 63頁)內容簡介
引言
1.本準則規範無形資產的評估和相關信息的披露。
2.本準則不涉及土地使用權的評估。
定義
3.本準則所稱無形資產,是指特定主體所控製的,不具有實物形態,對生產經營長期發揮作用且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無形資產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專有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
基本要求
4.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經過專門教育和培訓,具有專業技能和經驗,能夠勝任無形資產的評估工作。
5.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不得求證客戶授意的評估價值。
6.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謹慎區分可辨認無形資產與不可辨認無形資產。
7.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獨立獲取評估所依據的信息,並確信信息來源是可靠和適當的。
8.注冊資產評估師使用的假設應當合理,不得使用沒有依據的假設。
9.注冊資產評估師可以利用專家協助工作,但應當對專家工作的結果負責。
評估要求
10.當出現無形資產轉讓和投資、企業整體或部分資產收購和處置等經濟活動時,注冊資產評估師可以接受委托,執行無形資產評估業務。
..............................
1.本準則規範無形資產的評估和相關信息的披露。
2.本準則不涉及土地使用權的評估。
定義
3.本準則所稱無形資產,是指特定主體所控製的,不具有實物形態,對生產經營長期發揮作用且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無形資產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專有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
基本要求
4.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經過專門教育和培訓,具有專業技能和經驗,能夠勝任無形資產的評估工作。
5.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不得求證客戶授意的評估價值。
6.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謹慎區分可辨認無形資產與不可辨認無形資產。
7.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獨立獲取評估所依據的信息,並確信信息來源是可靠和適當的。
8.注冊資產評估師使用的假設應當合理,不得使用沒有依據的假設。
9.注冊資產評估師可以利用專家協助工作,但應當對專家工作的結果負責。
評估要求
10.當出現無形資產轉讓和投資、企業整體或部分資產收購和處置等經濟活動時,注冊資產評估師可以接受委托,執行無形資產評估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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