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出差管理製度(doc 3頁)
某公司出差管理製度(doc 3頁)內容簡介
某公司出差管理製度內容摘要: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二)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三)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四)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五)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準後,一份送秘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按照規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員工出差銷差後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單”,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後遞請秘書處審核,總經理核準後,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員工出差前,得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於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八條、市內及短程(一日內)出差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
(一)下午一時以後銷差者準報午餐。
(二)下午八時以後銷差者準加報晚餐。
(三)不得再報支加班費。
..............................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二)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三)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四)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五)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準後,一份送秘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按照規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員工出差銷差後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單”,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後遞請秘書處審核,總經理核準後,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員工出差前,得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於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八條、市內及短程(一日內)出差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
(一)下午一時以後銷差者準報午餐。
(二)下午八時以後銷差者準加報晚餐。
(三)不得再報支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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