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人事管理製度(doc 7頁)
勞動人事管理製度內容提要:
一、總則
1、本製度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製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導、監督職權,並直接對公司分管總裁和總裁負責。
3、公司各部門須嚴格遵守公司勞動人事管理製度。凡人事調配、人事任免、人員進出必須經人事部辦理有關手續,並以人事調令為依據。各部門發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資、勞保、社會保險金、職工培訓等事項,必須經人事部合議會簽。
二、聘用
1、對缺崗和預算招聘名額麵向社會公開招聘或定向對口專業學校招聘,嚴格任職標準,擇優錄用。
2、用人部門根據缺編情況提出補員報告,注明需求人數、任職標準,經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審核,總裁審批後,由人事部辦理。
3、人事部查閱人才信息庫存或發布招聘信息,標明所需崗位和人員的基本條件(包括年齡、身高、文化程度、專業水平、外語水平、工作經曆等)。
4、用人部門及其它部門可以推薦適任人選,但不得低於該崗位的任職標準,同時必須由推薦人簽名並注明與所推薦人選的關係。
5、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對報名和推薦的人員進行初審和麵試。
6、人事部通知初審合格者參加筆試或口試,並會同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出卷、閱卷,確定適合人選。
7、人事部將適合人選名單及個人履曆表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和人事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8、人事部依據審批結果通知錄用者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攜帶體檢證明到人事部報道並辦理相關手續。
三、勞動合同
1、公司實行總員額控製下的全員勞動合同製,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據經營需要調整。
2、在勞動合同期內,如員工屬不稱職或犯有嚴重過失,公司有權按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3、合同期滿前35天由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調查表”報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據“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調查表”做好續簽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準備工作;如要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