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店營業款收繳及核對管理規定(doc 14頁)
門店營業款收繳及核對管理規定(doc 14頁)內容簡介
門店營業款收繳及核對管理規定目錄:
第一部分、現金收繳管理
第二部分、支票結算管理
第三部分、銀行卡操作管理
第四部分、營業款核對
第五部分、其他
門店營業款收繳及核對管理規定內容簡介:
一、現金收取:
1、收銀員當班工作結束後,在防損員的監督下到指定地點整理營業款並按照規定填寫“銷售繳款單”(見附表1,一式二聯,第一聯財務、第二聯收銀員),填寫內容:店名、早晚班、日期、按收款方式在實繳欄上分別填寫實際繳款金額(包括大小寫金額)、收銀員簽名。確認無誤後將營業款連同“銷售繳款單”,交收銀主管(代班)當麵核對簽收,收銀主管(或代班)簽名後交現場監督的防損員簽名。
2、收銀主管(或代班)核對營業款與“銷售繳款單”是否一致,正確後在“銷售繳款單”上簽名並將第二聯(收銀員聯)交還收銀員保存,第一聯由收銀主管(或代班)保存。如實際繳款金額與單據數據不一致時,收銀員按正確的繳款數據重新填寫一份“銷售繳款單”,收銀員、收銀主管、防損三人簽名確認;
3、營業款收款核對完畢,由收銀主管(或代班)將營業款放入保險櫃,關閉保險櫃門並確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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