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部現場管理製度範本(doc 6頁)
銷售部現場管理製度範本(doc 6頁)內容簡介
銷售部現場管理製度範本目錄:
一、簽到
二、員工上下班
三、假期申請
四、現場編製
五、保持現場整潔
六、現場安全安保意識
七、簽約製度
八、行為規範
九、接待禮儀規範管理
銷售部現場管理製度範本內容簡介:
一、簽到
1、售樓處現場員工上下班實行簽到製,由現場經理負責核實,作為當天的考勤記錄。因事因病不到者,事先必須向現場經理提交書麵請假申請,獲準後及時知會其他主管,特殊情況不能書麵報告者,員工必須在當天上班前根據請假程序,打電話相關領導口頭請假,事後必須銷假,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簽到或弄虛作假,否則記過論處。
2、員工因業務需要不能簽到者,應提前向現場經理報告,得到批準後按批準時間到崗簽到,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報告者,應在事後主動向現場經理報告,經核實後考勤負責入在簽到簿上如實登記。否則按事假處理。
3、遲到:
按作息時間始起3分鍾至15分鍾以內未簽到者作為遲到處理。遲到每次當場支付現金25元,如違反者將在當月工資中雙倍扣除。(處罰金將撥入公司集體活動基金)。如因公外出或請假、特殊原因皆需由主管出書麵證明。
早退:
按作息時間結束前15分鍾內下班者為早退,處罰方式同上。 如因公外出或請假、特殊原因皆因需由主管出書麵證明。
曠工:
無故遲到超過15分鍾或提前15分鍾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處;未經請假或假滿而善自不到以曠工論處。無故連續曠工3天,銷售經理向該員工發出書麵警告。一年累計書麵警告3次,該員工自動解聘。全月累計曠工6天或半年曠工達12天者,銷售經理有權解聘該員工。不發任何資譴費,除當月工資、獎金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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