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信息技術管理製度體係設計(ppt 35頁)
某信息技術管理製度體係設計目錄:
一、前言
二、管理製度體係設計原則
三、製度體係的樹型結構
四、製度體係的梯次結構
五、製度基礎與根本大法
六、基本製度架構
七、部門職責與規章
八、管理細則
某信息技術管理製度體係設計內容提要:
1、《董事會議事規則》要點
該規則主要明確董事會的具體功能、職責和行為方式。具體包括:董事會的組成、職責和授權範圍,董事會會議運作方式、議題與會議結果的執行,董事會議案的一般內容、會議討論與決議,會議文件與記錄,董事會決議與執行等。
2、《董事長工作條例》要點
本工作條例規定了董事長的職權範圍、責任義務和工作細則。
職權範圍主要包括:
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和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簽署公司股票、股權證、公司債券及其他有價證券;
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
提名公司總經理人選;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本公司利益的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報告;
責任和義務主要有:
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網絡,滿足董事會工作及公司經營管理需要。
在職權範圍內行使權力,不得越權。
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不得挪用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應屬於公司的商務機會。
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認真閱讀公司的各項商務、經營、財務報告,及時了解公司業務經營管理狀況。
親自行使被合法賦予的公司管理處置權,不得受他人操縱;非經法律、法規允許或者得到股東大會在知情的情況下的批準,不得將處置權轉授他人行使。
接受監事會對其履行職責的合法監督和合理建議。
未經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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