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協加工管理製度典範(doc 6頁)
外協加工管理製度典範(doc 6頁)內容簡介
外協加工管理製度典範目錄:
一、總則
二、外協管理的職責
三、外協廠商的選定
四、外協加工
五、質量監督
六、不合格的處理
七、外協核價
八、指導與考核
九、附則
外協加工管理製度典範內容簡介:
外協加工
1、外協加工需求提出
符合外協加工條件,需要進行外協加工時,由生產計劃員填寫外協加工通知單,報計劃調度室主任審核、生產總監審批後轉外協廠商。
所有外協加工單價及相關要求,由計劃調度室主任與外協廠商議定,經生產總監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外發。
價格異動時,亦須經過核準,方可調整。
2、下單
3、生產計劃員對不同類別產品,選擇合格加工廠商進行加工作業。生產計劃員將外協加工通知單轉加工廠商簽字確認。
4、生產計劃員必須提供發包產品有關的現行有效的作業資料(如圖紙、產品允收標準、作業指導書、或其他相關資料等)予加工廠商。
5、在整個外協加工過程中,生產計劃員要隨時掌握其進度。
6、領料或送料
7、外協加工廠商來廠領料的,應由生產計劃員陪同領料。庫管員應填寫相關發料單據,雙方當麵進行點收,並請外協加工廠商領料人員簽字確認。需本公司送料的,由生產計劃員安排送料,並填寫相關送貨單據,請外協加工廠商收料人員簽字確認。
8、當材料品質不良時,由外協廠商填退料單。不良材料經質量管理員檢驗,確定為原物料不良時,才可以退再領新料。
9、收料、檢驗
10、外協加工回廠後,由庫管員收料後通知質量管理員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並辦理入庫手續。
11、檢驗不合格時按有關協議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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