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收據管理規定(doc 2頁)
酒店收據管理規定(doc 2頁)內容簡介
酒店收據管理規定內容簡介:
(一)收據的領用
將每本收據的號碼分別記錄在登記簿上,登記內容包括:收據號碼、購入日期、發放日期、領取人姓名及簽章發放人、舊收據退回日期。
1.新收據購入後,保管員需將每本收據的號碼一一記錄。
2.隻有下列人員都有資格領取收據:
總出納、前廳收銀員、交款員、商務中心、保健中心、商場部收銀。
其它人員一律不允許領取收據。
3.基本領取是兩本,或根據各自的工作情況增加領取數量。
4.收據保管員在未收回以前發給相應員工的舊收據時,不得發出新收據。
5.相應地,保管員應記錄還回舊收據的日期,並應跟蹤監督那些已發出相當一段時間仍未退回換新的收據。
(二)收據的開出
在開收據時應遵守以下規則:
1.前廳收銀員隻能對仍在前廳客戶分類帳上的帳目收款並開出收據。
2.在辦公時間,已被轉入後台的帳目收款及其他雜項收款應由總出納開出收據。在非辦公室時間,前台收銀可對這類事項開出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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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據的領用
將每本收據的號碼分別記錄在登記簿上,登記內容包括:收據號碼、購入日期、發放日期、領取人姓名及簽章發放人、舊收據退回日期。
1.新收據購入後,保管員需將每本收據的號碼一一記錄。
2.隻有下列人員都有資格領取收據:
總出納、前廳收銀員、交款員、商務中心、保健中心、商場部收銀。
其它人員一律不允許領取收據。
3.基本領取是兩本,或根據各自的工作情況增加領取數量。
4.收據保管員在未收回以前發給相應員工的舊收據時,不得發出新收據。
5.相應地,保管員應記錄還回舊收據的日期,並應跟蹤監督那些已發出相當一段時間仍未退回換新的收據。
(二)收據的開出
在開收據時應遵守以下規則:
1.前廳收銀員隻能對仍在前廳客戶分類帳上的帳目收款並開出收據。
2.在辦公時間,已被轉入後台的帳目收款及其他雜項收款應由總出納開出收據。在非辦公室時間,前台收銀可對這類事項開出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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