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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離店客人催辦程序(doc 2頁)

所屬分類:
酒店管理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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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 客人, 程序
逾期未離店客人催辦程序(doc 2頁)內容簡介
逾期未離店客人催辦程序內容簡介:
一、逾期先結帳房間操作
  1. 每天下午14:00,打印出逾期房號表,逐個致電房間落實客人是否續住。
  2. 如果房間電話無人接聽,應通知房務中心呼叫樓層服務員查房。
  3. 房務中心將查房結果反饋到前台,前台填寫《逾期未離店客人催辦登記表》,交領班(大堂副理)簽收。
  4. 領班(大堂副理)視情況決定是否將逾期房間作家長(處理如果房間無行李或隻有極少量行李,且房間帳戶不足,一般做結帳處理)。
  5. 領班(大堂副理)須在帳單上說明原因並簽名。
  6. 對已做結帳處理的房間,領班(大堂副理)可根據當天預定情況,決定已做結帳的逾期房間是否繼續保留。
  7. 如果房間繼續保,前台應將房間做預定處理,如客人返店,可將該房安排給客人。
二、催逾期及催款
  1. 下午16:00中班領班(大堂副理)接到催款單後,視具體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2. 首先積極聯係客人,通過查找《預定單》、訂房人、聯係電話等方式努力聯係到住客或是知情人向其確認是否續住。
  3. 對於無人、無行李卻又聯係不到客人的房間以“暫結保留”為宜,也可以根據當天的客房預定情況、開房時間、押金狀況和此客人過往的結帳習慣作出不予保留的決定。
  4. 對於無人卻又有少量物品的房間,應根據具體物品的種類、數量、位置等判斷是客人的行李還是客人離店時遺留或遺棄的物品,進而作出是否結出的決定。
  5. 對於無人卻有行李的房間以保留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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