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開支標準程序(doc 4頁)
費用開支標準程序內容簡介:
第一條 為便於掌握開支,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製訂出本開支標準。
第二條 差旅費。
(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夥食、市內交通費,按下表規定執行(詳見附表)。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製外出人員,並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二)工作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軟席臥鋪票。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座票價折算成一定比例發給。(1)乘坐火車慢車和直快列車的,按特快列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2)符合乘坐火車軟席臥鋪條件的,如果改乘硬座,也按規定的硬座票價比例發給;但改乘硬臥的,不執行本條(1)款的規定,也不發給軟臥和硬臥票價的差額。
3.工作人員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車、船費(按出差人應享受標準),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如果繞道車、船費少於直線單程車、船費時,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夥食補助費、住宿和交通費。
4.出差期間乘坐直達特別快車暫按乘坐一般特別快車不坐臥鋪補助的規定執行,即按硬座票價的45%計發補助費,因使用空調設備而另外加收的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
5.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夥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6.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夥食補助費,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夥食補助費。
7.公司工作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夥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外,其餘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按職位標準的50%發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