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doc 13頁)
業主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doc 13頁)內容簡介
業主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內容提要:
三、職責
1、管理處經理負責組織安排入住工作。
2、服務中心主管負責協助經理安排業主入住工作。
3、服務中心管理員負責具體辦理入住手續。
4、財務部負責核收各項入住費用。
5、機電維修部負責收樓時發現的樓宇整改的跟進和水電的開通工作。
四、名詞解釋
入住:是指業主收到書麵入住同誌,並辦理完相應手續。業主收到入住通知一個月內未辦理入住手續的,視為入住。
五、程序要點
1、辦理入住手續的前提條件。
⑴小區(大廈)已經通過接管驗收,達到入住條件。
⑵已經通過接管驗收,標誌是:
a)房屋無重大質量問題;
b)工程遺留問題基本得到解決;
c)工程資料已經齊備;
d)業主檔案資料已經移交完畢,產權確認工作已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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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職責
1、管理處經理負責組織安排入住工作。
2、服務中心主管負責協助經理安排業主入住工作。
3、服務中心管理員負責具體辦理入住手續。
4、財務部負責核收各項入住費用。
5、機電維修部負責收樓時發現的樓宇整改的跟進和水電的開通工作。
四、名詞解釋
入住:是指業主收到書麵入住同誌,並辦理完相應手續。業主收到入住通知一個月內未辦理入住手續的,視為入住。
五、程序要點
1、辦理入住手續的前提條件。
⑴小區(大廈)已經通過接管驗收,達到入住條件。
⑵已經通過接管驗收,標誌是:
a)房屋無重大質量問題;
b)工程遺留問題基本得到解決;
c)工程資料已經齊備;
d)業主檔案資料已經移交完畢,產權確認工作已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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