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血壓社區綜合防治工作規範(ppt 41頁)
浙江省高血壓社區綜合防治工作規範目錄:
一、工作目標
二、人群分類管理
三、高血壓危險因素、急性事件發病和死亡監測
四、人群健康教育
五、專業培訓
六、考核與評估
七、組織管理與職責分工
浙江省高血壓社區綜合防治工作規範內容提要:
一、工作目標 在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過程中,規範開展高血壓社區綜合防治工作,現階段力爭達到以下目標:
(一)以城鄉社區(街道、鄉鎮)為單位,35歲以上常住人群管理率達到60%,高血壓患者檢出率達8%以上。 (二)檢出的高血壓患者管理率達到90%以上;規範管理率達到60%以上;血壓知曉率達到70%以上;服藥率達到60%以上;高血壓控製率達到30%以上。 (三)常住人群健康教育覆蓋率達到95%以上。 (四)腦卒中、冠心病發生、死亡率逐年下降。
二、人群分類管理 管理人群分為一般人群、高血壓高危人群與患病人群三類。
(一)不同人群的識別和檢出 1.健康體檢 結合社區診斷、基線調查及居民健康體檢、就業體檢和職工體檢等途徑,識別高危人群,檢出高血壓患者,特別是無症狀高血壓患者。 2.機會性篩查 通過日常診療、社區血壓測量站點、家庭訪視等識別高危人群,發現或確診高血壓患者。 3.重點人群篩查 通過對35歲以上首診病人測量血壓和社區登記高危人群的隨訪監測,早期發現和確診高血壓患者。
(二)一般人群管理 1.一般人群判定標準 血壓正常(<120/80mmHg),或正常高值血壓(收縮壓120-139 mmHg和/或舒張壓80-89 mmHg)不伴有任何危險因素者。 2.管理對象與要求 ⑴ 年齡35周歲及以上的社區常住居民; ⑵ 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 ⑶ 開展健康檔案建檔工作,動態掌握一般人群健康信息,至少每兩年測量1次血壓。
(三)高危人群管理 1.高血壓高危人群判定標準 正常高值血壓(收縮壓120~139mmHg和/或舒張壓80~89mmHg),同時伴有下列一項及以上危險因素者:
⑴ 男性>55歲,女性>65歲; ⑵ 超重或肥胖(體重指數BMI≥24 kg/m2和/或腰圍男性≥85cm,女性≥80cm); ⑶ 高血壓家族史(一、二級親屬); ⑷ 吸煙; ⑸ 長期過量飲酒(每日飲白酒≥100m1且每周飲酒≥4次); ⑹ 長期膳食高鹽(食鹽量≥10克/日); ⑺ 缺乏體力活動; ⑻ 血脂異常:膽固醇≥5.18mmol/L(200mg/dl)或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3.37 mmol/L(130mg/dl)或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1.04mmol/L(40mg/dl)或甘油三酯≥1.70mmol/L(150mg/dl); (9) 糖調節異常:空腹血糖≥6.1mmol/L(110mg/dl)或餐後2小時血糖≥7.8mmol/L(140mg/d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