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職稱人事管理製度規定(doc 4頁)
公司職稱人事管理製度規定(doc 4頁)內容簡介
公司職稱人事管理製度規定內容提要:
第五條 對需要職稱的崗位,鼓勵或要求具有職稱資格。
第六條 公司實行技術資格評審與職務聘任分離製度。資格證書僅作為聘用的一個依據,不一定與工資待遇掛鉤。
第七條 公司鼓勵員工為提高業務能力,自主參加社會職稱資格考試,如計算機、會計師、評估師等。
第八條 員工的職稱評審依國家和當地職稱評定時間安排,原則上1年1次。
第九條 對成績優異者,可破格評定職稱或聘用。
第四章 管理體製
第十條 公司依不同經營管理內容,設立不同的職稱係列,如工程技術、經濟專業、會計專業、統計專業、翻譯、檔案、技師等。
第十一條 職稱類別為:初級、中級、高級三類。
第十二條 公司職稱領導小組職責:
1. 根據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製定相應工作計劃;
2. 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 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審、考核、評分、確認;
4. 呈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
5. 頒發職稱資格證書。
第十三條 本公司沒有高級職稱評定資格時,應報經上級主管或歸口管理部門審批。
第五章 評審程序
第十四條 本人申請。申請人填寫專業技術職稱申請表,主要填寫近3年能反映本人業務水平的工作總結、技術報告、論文、譯文等資料
..............................
第五條 對需要職稱的崗位,鼓勵或要求具有職稱資格。
第六條 公司實行技術資格評審與職務聘任分離製度。資格證書僅作為聘用的一個依據,不一定與工資待遇掛鉤。
第七條 公司鼓勵員工為提高業務能力,自主參加社會職稱資格考試,如計算機、會計師、評估師等。
第八條 員工的職稱評審依國家和當地職稱評定時間安排,原則上1年1次。
第九條 對成績優異者,可破格評定職稱或聘用。
第四章 管理體製
第十條 公司依不同經營管理內容,設立不同的職稱係列,如工程技術、經濟專業、會計專業、統計專業、翻譯、檔案、技師等。
第十一條 職稱類別為:初級、中級、高級三類。
第十二條 公司職稱領導小組職責:
1. 根據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製定相應工作計劃;
2. 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 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審、考核、評分、確認;
4. 呈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
5. 頒發職稱資格證書。
第十三條 本公司沒有高級職稱評定資格時,應報經上級主管或歸口管理部門審批。
第五章 評審程序
第十四條 本人申請。申請人填寫專業技術職稱申請表,主要填寫近3年能反映本人業務水平的工作總結、技術報告、論文、譯文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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