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獎懲管理知識規定製度(doc 6頁)
某公司獎懲管理知識規定製度(doc 6頁)內容簡介
某公司獎懲管理知識規定製度內容提要: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之獎勵分為“資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酌予“獎金”或“記大功”。
1、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功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失者。
4、在惡劣環境下,冒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於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事情,能事先揭發、製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記功”。
1、對於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完成者。
3、協助第(一)項1至3款人員達成任務確有貢獻者。
4、利用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三) 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 、工作認真 、克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生邦聯或搶修工程使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章、服從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 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之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得以獎勵。
第二條 員工之獎勵,以嘉獎3次等於記功1次,記功3次等於記大功1次。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之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分別予以懲處。
(一) 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解雇或免職”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鬥毆者。
5、不服從主管之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之獎勵分為“資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酌予“獎金”或“記大功”。
1、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功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失者。
4、在惡劣環境下,冒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於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事情,能事先揭發、製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記功”。
1、對於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完成者。
3、協助第(一)項1至3款人員達成任務確有貢獻者。
4、利用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三) 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 、工作認真 、克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生邦聯或搶修工程使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章、服從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 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之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得以獎勵。
第二條 員工之獎勵,以嘉獎3次等於記功1次,記功3次等於記大功1次。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之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分別予以懲處。
(一) 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解雇或免職”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鬥毆者。
5、不服從主管之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
用戶登陸
獎懲製度熱門資料
- 此欄目下沒有熱點資料
獎懲製度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