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職工會規章製度(doc 4頁)
公司職工會規章製度(doc 4頁)內容簡介
公司職工會規章製度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幹部與會議
第三章機構
第四章事業
第五章會計
第六章會費
公司職工會規章製度內容提要:
第一條名稱與辦公室
本會的全稱為某公司職工會。其辦公室在公司某工廠內。
第二條宗旨
本會的設立宗旨是:強化會員的相互親睦與溝通,提高會員的個人修養,加強會員的互助與合作,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與會員福利水平的提高。
第三條會員
本會由在公司某工三的在職職工組成,會員分為兩種:
1.正式會員正式在職職工。
2.準會員臨時在職職工,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個人提出申請,幹事會批準。
第四條入會與退會
正式職工自被公司正式聘用,準會員自理事會批準之日起即為正式會員。會員死亡,辭職或被除名時,視為退會。
第五條表彰與製裁
會員為本會運作作出貢獻時,應予以表彰;會員違反本會規章,或損害本會名譽時,應予以製裁。具體表彰與製裁辦法另行規定。
第六條幹部
本會設下列幹部:
名譽會長一人;會長一人;顧問多人;副會長一人;常務理事一人;幹事若幹人;會計二人;監事二人。
第七條幹部的職責
名譽會長應出席常務理事會,對本會的運作提出指導性建議。會長為本會的代表,統管本會事務。顧問應出席常務理事會,為本會的運作出謀劃策。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在必要時代理會長職務。常務理事負責具體執行本會的有關事務。會計負責處理本會財務出納及保管工作。監事負責監察會計工作,向職工大會提交監察報告。
第八條幹部選任
名譽會長由會長推薦。顧問由理事會推薦聘任。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會計及監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幹事由分會會員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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