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18luck新利全站下载 >> 製度表格>> 企業管理製度>> 財務製度>> 資料信息

外商投資企業重組業務所得稅管理製度(doc 9頁)

所屬分類:
財務製度
文件大小:
37 KB
下載地址:
相關資料:
外商投資企業, 企業重組, 重組業務, 所得稅管理, 管理製度
外商投資企業重組業務所得稅管理製度(doc 9頁)內容簡介
外商投資企業重組業務所得稅管理製度內容提要:
合並的稅務處理
合並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並為一個企業。其中,合並各方解散而共同設立為新的企業,為新設合並(也稱解散合並);合並一方存續,其他各方解散而並入存續一方,為吸收合並(也稱存續合並)。企業無論采取何種方式合並,均不須經清算程序,合並前企業的股東(投資者)除要求退股的以外,將繼續成為合並後企業的股東;合並前企業的債權和債務,通過法律規定的程序,由合並後的企業承繼。
對企業在合並前後的營業活動應作為延續的營業活動進行稅務處理。凡合並後的企業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仍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其有關稅務事項按以下規定處理:
資產計價的處理
合並後企業的各項資產、負債和股東權益,應按合並前企業的帳麵曆史成本計價,不得以企業為實現合並而對有關資產等項目進行評估的價值調整其原帳麵價值。凡合並後的企業在會計損益核算中,按評估價調整了有關資產帳麵價值並據此計提折舊或攤銷的,應在計算申報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時,按下述方法之一進行調整:
1.按實逐年調整。對因改變資產價值,每一納稅年度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實際多計或少計當期成本、費用的數額,在年度納稅申報的成本費用項目中予以調整,相應調增或調減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2.綜合調整。對資產價值變動的數額,不分資產項目,平均分十年,在年度納稅申報的成本、費用項目中予以調整,相應調增或調減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以上調整方法的選用,由企業申請,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企業在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應將有關計算資料一並附送主管稅務機關審核。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