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製度(doc 6頁)
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製度(doc 6頁)內容簡介
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製度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享受退稅的範圍和條件
第三章 登記管理
第四章 購銷管理
第五章 退稅、監管
第六章 其他
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製度內容提要:
第一條 為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國產設備,明確職責和程序,依法規範動作,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所在地國家稅務局按規定負責國產設備的登記、退稅、監管、核銷工作。
第三條 享受國產設備退稅的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已經辦理稅務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已投入的資本金必須達到企業投資各方已到位資本金的25%(含)以上。
第四條 享受退稅的設備範圍:是指符合《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中規定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和限製乙類),以及《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的投資項目,在國內采購的設備。
對符合上述規定的項目,購貨合同中列名的隨設備購進的部分塑料件、橡膠件、陶瓷件及石化項目用的管材等,也可以退稅。
對列入國務院《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在國內采購的設備,不能享受退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五條 享受退稅的設備,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必須是以貨幣購進的未使用過的國產設備,不包括投資方的實物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
(二)必須是在稅務機關核定退稅投資總額內且1999年9月1日以後購進的國產設備。國產設備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生產的設備。
核定退稅投資總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核定退稅投資總額=投資各方的貨幣投資總額-已購免稅進口設備總值。
..............................
用戶登陸
財務製度熱門資料
財務製度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