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新進人員任用製度(doc 2頁)
企業新進人員任用製度(doc 2頁)內容簡介
企業新進人員任用製度內容提要:
第一條依據本辦法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第七條規定訂定。
第二條人員的增補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增補人員時,以廠處為單位,提出“人員增補申請書”依可能離職率及工作需要,臨時工由各部擬訂需要人數及工作日數呈經理核準,女性現場操作人員由各部門定期(視可能變化訂定期限)擬訂需要人數呈經理核準;其他人員呈總經理核準。並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份人員增補資料列表送總管理處總經理室轉報董事長。
第三條人員甄選主辦部門經核準增補人員的甄選,大專以上由總管理處經營發展中心主辦,高中以下由各公司(事業部)自辦,並以公開登報招考為原則。主辦部門核對報名應考人員之資格應詳加審查,對不合報考資格或認有不擬采用的情況者,應即將報名的書表寄還,並附通知委婉說明未獲初審通過之原因。
第四條甄選委員會的組成新進人員甄選時應由主辦部門籌組甄選委員會辦理有關下列事項:
(一)考試日期、地點。
(二)命題標準及答案。
(三)命題、主考、監考及閱卷、人員及工作分配。
(四)考試成績評分標準及審定。
(五)其他考試有關事項的處理。
第五條成績的評分新進人員甄選成績的評分標準分學科、術科、口試三項,其成績分比例視甄選對象及實際需要由各甄選委員會訂定,但口試成績不得超過總成績的40%。
..............................
第一條依據本辦法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第七條規定訂定。
第二條人員的增補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增補人員時,以廠處為單位,提出“人員增補申請書”依可能離職率及工作需要,臨時工由各部擬訂需要人數及工作日數呈經理核準,女性現場操作人員由各部門定期(視可能變化訂定期限)擬訂需要人數呈經理核準;其他人員呈總經理核準。並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份人員增補資料列表送總管理處總經理室轉報董事長。
第三條人員甄選主辦部門經核準增補人員的甄選,大專以上由總管理處經營發展中心主辦,高中以下由各公司(事業部)自辦,並以公開登報招考為原則。主辦部門核對報名應考人員之資格應詳加審查,對不合報考資格或認有不擬采用的情況者,應即將報名的書表寄還,並附通知委婉說明未獲初審通過之原因。
第四條甄選委員會的組成新進人員甄選時應由主辦部門籌組甄選委員會辦理有關下列事項:
(一)考試日期、地點。
(二)命題標準及答案。
(三)命題、主考、監考及閱卷、人員及工作分配。
(四)考試成績評分標準及審定。
(五)其他考試有關事項的處理。
第五條成績的評分新進人員甄選成績的評分標準分學科、術科、口試三項,其成績分比例視甄選對象及實際需要由各甄選委員會訂定,但口試成績不得超過總成績的40%。
..............................
用戶登陸
企業規章製度熱門資料
企業規章製度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