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外彙管理製度(doc 3頁)
境外投資外彙管理製度(doc 3頁)內容簡介
境外投資外彙管理製度內容提要:
第一條 為了促進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加強境外投資外彙管理,有利於國際收支平衡,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境外投資是指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外設立各類企業或者購股、參股(以下統稱境外投資企業),從事生產、經營的活動。境外投資有關外彙事宜,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擬在境外投資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在向國家主管部門辦理境外投資審批事項前,應當向外彙管理部門提供境外投資所在國(地區)對國外投資的外彙管理情況和資料,提交投資外彙資金來源證明,由外彙管理部門負責投資外彙風險審查和外彙資金來源審查,並於30天內作出書麵審查結論。
第四條 經批準在境外投資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境內投資者),應當持下列材料向外彙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和投資外彙資金彙出手續:
(一)國家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二)外彙管理部門關於投資外彙風險審查和外彙資金來源審查的書麵結論;
(三)投資項目的合同或者其他可證明境內投資者應當彙出外彙資金數額的文件。
辦理前款登記和投資外彙資金彙出手續時,外彙管理部門應當對境內投資者的投資外彙資金來源進行複核。
..............................
第一條 為了促進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加強境外投資外彙管理,有利於國際收支平衡,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境外投資是指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外設立各類企業或者購股、參股(以下統稱境外投資企業),從事生產、經營的活動。境外投資有關外彙事宜,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擬在境外投資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在向國家主管部門辦理境外投資審批事項前,應當向外彙管理部門提供境外投資所在國(地區)對國外投資的外彙管理情況和資料,提交投資外彙資金來源證明,由外彙管理部門負責投資外彙風險審查和外彙資金來源審查,並於30天內作出書麵審查結論。
第四條 經批準在境外投資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境內投資者),應當持下列材料向外彙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和投資外彙資金彙出手續:
(一)國家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二)外彙管理部門關於投資外彙風險審查和外彙資金來源審查的書麵結論;
(三)投資項目的合同或者其他可證明境內投資者應當彙出外彙資金數額的文件。
辦理前款登記和投資外彙資金彙出手續時,外彙管理部門應當對境內投資者的投資外彙資金來源進行複核。
..............................
用戶登陸
財務製度熱門資料
財務製度相關下載